• 索 引 号:qz07126-0101-2021-00079
    • 备注/文号:南卫〔2021〕9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03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卫健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6-03 17:49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根据《泉州市安委会办公室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泉安办〔2021〕52号)《泉州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测测你的安全力”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泉安办〔2021〕50号)《南安市安委会办公室 南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和省卫健委、市安委会工作部署,决定即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卫健系统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

      (一)开展理论学习。各单位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讲座、培训等各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应急部组织拍摄的《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二)开展主题宣讲。持续推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单位负责人要通过“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向职工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三)组织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电子屏、横幅等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活动覆盖面、受众面。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和“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专题宣传活动

      (一)组织好“两个专题”集中宣传。各单位要统筹“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要组织协调各类宣传资源,充分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

      (二)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要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剖析,以案说法引导职工干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三)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广泛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发动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隐患”活动行动,积极排查风险隐患,依法举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

      (一)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单位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普及医疗卫生科普知识和安全常识,引导公众学习卫生急救知识,提升安全防范技能。

      (二)开展“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卫生健康安全发展行”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法规知识普及、咨询服务、隐患排查等宣传报道和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作业等曝光活动。同时用好“12350”举报电话,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发挥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单位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三)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活动。各单位要在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员工大培训、安全大讲堂等活动,提高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防汛、地质灾害、火灾逃生等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在演练中检验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一步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增强安全应急、抢险、逃生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演练结束后及时进行演练总结。

      (五)组织开展参加知识竞赛。各单位要按照《泉州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测测你的安全力”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泉安办〔2021〕50号)要求,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答题。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并请于2021年6月18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活动图片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联系人:吴端平 ;电话:15980223100 ;电子邮箱:nawj2020@126.com;

      附件:1.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2.2021年安全生产月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操作指南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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