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6-0101-2020-00123
    • 备注/文号:南防艾办〔2020〕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25
    南安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11-25 17:26

    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全面落实《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营造全民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根据泉防艾办函(2020)3号文件精神,现将《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国艾办函(2020)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今年第32个“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部门、单位工作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在酒店、商超、车站、码头、学校、工厂、居民社区等场所开展不少于一场艾滋病宣传活动,活动方式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众宣传、专题讲座、安全套推广、检测咨询、LED艾滋病口号宣传等。各部门、单位开展艾滋病宣传活动如需要技术支持可联系市疾控中心。

      二、利用微信平台,大力宣传咨询检测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开发微信小程序,通过微信广告发布,对特定人群进行艾滋病宣传,动员其到小程序进行预约尿检试剂自检,推广“互联网+检测+综合干预”。各部门、单位,特别是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应协助市疾控中心做好推广工作。

      三、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让艾滋病宣传覆盖全市

      市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市卫健局等部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在艾滋病宣传月重点宣传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和卫生科普知识,保证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性覆盖全市,完成第四轮全国艾滋病防治综合示范区的任务要求,宣传、融媒体中心分别推送不少于15条,卫健不少于20条。

      四、防艾宣传走进学校,让检测唾手可得

      市卫健局、市教育局要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做好学校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市教育局要落实学校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课时,即初中学段6课时、高中学段4课时、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不少于1课时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开展性健康、预防艾滋病入学教育和专题活动,市卫健局要协助市教育局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设立自助检测材料、安全套自动售卖设施,让有检测需求的学生能及时进行检测并知晓自身的感染状态。

      五、开展义诊咨询活动

      计划12月1日,由市防艾委成员单位主办,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办,在南安人民会堂广场开展义诊咨询活动,同时提供艾滋病、梅毒、丙肝的免费检测和相关知识宣传。

      六、在开展艾滋病宣传活动的同时要注意新冠防控要求,戴好口罩、避免人群过于拥挤。

      各单位要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对本单位宣传活动和效果进行总结,并于2020年12月5日前将活动计划、活动方案、活动照片、活动总结等资料总结报送市防艾办。

      联系人:李荣腾,电话:68991839,电子邮箱:nacdcaids@126.com

     

      南安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国艾办函〔20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部委成员单位办公厅(室):

      2020年12月1日是第33个“世界艾滋病日”。为进一步推动实施《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营造全民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我办决定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后组织开展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我国宣传活动主题是“携手防疫抗艾,共担健康责任”(英文主题为“Globalsolidarity,sharedresponsibility”),旨在强调在全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加强团结协作,强化压实政府、部门、社会和个人“四方责任”,携手应对新冠肺炎、艾滋病等全球范围内重大传染病挑战,共同抗击艾滋病,为实现艾滋病防控目标、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努力。

      二、活动要求

      (一)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参与宣传主题活动。结合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终期评估工作,主动向党委政府、协调机制部门负责同志汇报本地区艾滋病防控形势、面临的突出问题和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措施建议。督促本地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党委政府属地责任、部门主管责任,在宣传教育、重点人群综合干预、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动员和倡导领导干部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主题活动,通过线上或线下形式,为全社会参与艾滋病防治作出表率。

      (二)统筹安排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主流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在机场、车站、码头、口岸、学校、用工单位、居民社区等场所广泛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影音,在医疗卫生机构候诊室设立宣传栏、摆放宣传材料、设置咨询台,加强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宣传。发挥高校社团和青年志愿者作用,集中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开展艾滋病和性病防治知识宣传、干预、动员检测、关怀救助等活动。动员企业、基金会等社会力量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和捐款捐物、扶贫救助等公益活动。

      (三)继续开展“艾滋病检测月”和“性病防治主题宣传周”活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于11月中下旬到12月中旬,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以倡导主动检测为主题的“艾滋病检测月”和“性病防治主题宣传周”系列活动(活动方案另行印发)。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检测月和宣传周活动,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增强个人健康意识,动员易感染艾滋病、性病风险行为人群和重点人群主动检测艾滋病、梅毒、淋病等,了解自身感染状况。

      (四)充分利用现有艾滋病性病宣教平台和宣教资料。近期,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发了“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重点信息(2020)”,甄选了全国艾滋病宣教优秀作品,更新了性病防控新媒体健康传播与服务平台内容。各地要充分利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公众号和健康教育资料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控制中心的性病防控新媒体健康传播与服务平台、人民卫生出版社i卫士等艾滋病性病宣传平台和相关宣传素材,开发制作适合本地实际的宣教材料并在本地广泛使用。

      (五)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本系统主题活动。各级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部委成员单位要及时印发宣传活动通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主题活动,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后形成宣传高潮。各地可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作的“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海报模版,制作本地宣传材料。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学科优势和带头作用,为其他部门、系统、团体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2020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活动情况与效果,于2020年12月25日前报送我办,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guoaiban@chinaaids.cn,我办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联系人:国艾办政策协调部 刘宇婧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马英鹏

      联系电话:010-63025509,68791763

      传  真:010-83164579

     

      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