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6-0101-2020-00076
- 备注/文号:南医改秘〔2020〕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12
南安市总医院各成员单位:
根据《南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安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医改组〔2020〕2号)文件精神,现就南安市总医院片区诊疗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片区诊疗中心划分
1.市医院(联合妇幼保健院)院区为溪美分院、柳城分院、丰州分院、霞美分院、英都分院、仑苍分院、翔云分院、东田分院、眉山分院等单位的带头医院。
2.中医院院区为美林分院、省新分院、罗东分院、梅山分院、九都分院、乐峰分院、向阳分院等单位的带头医院。
3.诗山分院为金淘分院、码头分院、蓬华分院等单位的带头医院。
4.水头分院为官桥分院、石井分院、滨海分院等单位的带头医院。
5.洪濑分院为康美分院、洪梅分院等单位的带头医院。
二、片区诊疗中心主要职责
协同总医院做好所属片区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运行监管工作;调配专科医生派驻到片区内成员单位参与家签指导和下乡巡诊等工作,并承担本乡镇(街道)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和任务等职责。
三、片区诊疗中心挂牌
5家片区诊疗中心可根据需要加挂“南安市总医院片区诊疗中心”牌子。衔牌规格式样:统一制作金属质衔牌(横牌),衔牌应当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字体为宋体;规格为长50厘米,宽70厘米,厚3厘米。
南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秘书处
2020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