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6-0101-2020-00037
    • 备注/文号:南卫〔2020〕9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11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疾控大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0-05-11 17:25

    各乡镇(街道)卫计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滨海医院、康宁医院:

      根据《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疾控大培训”的通知》(泉卫防控发明电〔2020〕2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南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疾控大培训”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并于5月20日前将组织培训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并报送南安市疾控中心。

      市卫健局联系人:徐向华,联系电话:86371395;市疾控中心联系人:汤章彬,联系电话:15259769975,邮箱:nacdcyj@126.com。

      附件:南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疾控大培训”方案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南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疾控大培训”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疾控体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能力和水平,根据《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疾控大培训”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拟在全市范围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疾控大培训”工作。

      一、培训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为策略,以社区、复工复产复学和特殊场所为重点,促进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促进疫情防控能力与工日常工作能力双提升。全市各级各单位要坚持将理论学习与实际应用紧密结合,既要注重解决实际工作问题,夯实工作基础,也要着眼今后专业发展方向和总体工作目标,实现短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的统一。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疾控大培训”工作,成立南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培训专家工作组,成员如下:

      专家组组长:叶文迪

      专家组副组长:黄清远 杨文举 戴艺峰

      专家组具体成员根据工作需要抽取。工作专班及培训专家工作组办事机构设在市疾控中心,由市疾控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事务。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工作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及培训专家团队,严格按工作方案要求,组织人员按时如期完成培训任务,切实带动和提高辖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三、培训形式和时间安排

      (一)师资培训

      借助省级师资视频培训,市卫健局组织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专科医院等相应人员同步参加。

      1.培训内容:

      (1)以最新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及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社区手册》《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防控指南》《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技术方案》等为教材。

      (2)对总体疫情防控工作推进要求及现阶段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态势和应对措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法;复工复产复学等重点防控场景工作指导;无症状感染者等重点人群防控管理;医院感染控制方案等方面进行培训。

      2.培训时间:2020年5月10日前完成(以省通知为准)。

      3.培训方式:市卫健局设分会场,通过泉州市卫健委视频会议系统开展远程视频培训。

      4.参加对象:

      邀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参加,市卫健局分管负责人、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市疾控中心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市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定点医院分管负责人和公共卫生工作负责同志;市直卫生机构分管负责人等参加。

      (二)专题培训

      1.培训内容:

      (1)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控专题培训。针对本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对社区防控措施、方案、流行病学调查技术;医院,复工复产复学各重点区域等特殊场所的公共卫生监测、排查等方案制定及措施执行;密切接触者、无症状感染者、境外输入人员等特殊人群防控措施;各场景消杀及生物安全个人防护措施等重点内容进行培训。

      (2)其他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工作综合培训,对疫情网络直报系统的目的、作用、要求和质控措施、传染病防治重点环节和基本措施、传染病防控中流行病学调查意义和操作技巧、疫情中的健康教育和居民个人防护等方面进行培训。

      2.培训时间:5月15日前完成培训工作。

      3.培训方式:结合省、泉州市、南安市级前期各项培训内容,通过微信、QQ等工作群开展线上培训。泉州市疾控组建“泉州疾控应急”“泉州疫报”微信群和“泉州疾控” QQ群通过资料分享、答疑、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市疾控中心应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培训指导,同时组建相关卫生应急、社区防控等微信或QQ群进行答疑解惑。

      4.培训对象:市疾控、监督、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重点机构、特殊场所相关工作人员。

      (三)实操训练

      1.培训内容:依据国家下发的15个场所防控方案,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工作难点、关键点,重点为社区、复工复产复学场所、特殊场所疫情防控,进行应急状况处置、“四早”措施落实、防护消毒管理等疫情防控技能性培训。

      2.培训时间:5月20日前完成培训工作。

      3.培训方式:采取理论培训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突出现场实操,开展实际场景演练,由市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本单位实操训练,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本辖区相关人员实操训练,卫计办协助开展。

      4.培训对象: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社区工作者、特殊场所工作人员等。

      四、总结评价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实际,严格按工作方案要求,细化培训内容,组织人员按时如期完成培训任务;要及时进行培训效果评价总结,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确保各项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市卫健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单位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请市疾控中心于5月22日前汇总全市组织培训情况,并形成书面总结报送泉州市疾控中心(联系人:李焕榕 李锋平,联系电话:28067878,邮箱:qz786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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