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6-0101-2019-00117
- 备注/文号:南卫〔2019〕18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12
各乡镇(街道)卫计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南政办内传〔2019〕66号)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南安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及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和法制审核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安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
(一)成立协调小组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协调小组由局综合监督与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核审批科、医政医管科、疾病预防控制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人事科等科室及市卫生计生执法大队组成。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陈青山 市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陈兴龙 市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大队长
潘凯鸣 市卫健局综合监督与政策法规科长
李伟君 市卫健局行政审核审批科负责人
林传钦 市卫健局医政医管科负责人
卢康胜 市卫健局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人
吕百冠 市卫健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负责人
陈连升 市卫健局办公室主任
陈海强 市卫健局财务审计科负责人
王华新 市卫健局人事科负责人
(二)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总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成效、研究工作思路、审议重要工作安排和措施、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跟进落实保障措施。
(四)工作要求
各科室、市卫生计生执法大队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协调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二、南安市卫生健康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和法制审核人员
(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设在综合监督与政策法规科。
(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
陈青山 市卫健局副局长
潘凯鸣 市卫健局综合监督与政策法规科长
吴清圆 市卫健局综合监督与政策法规科科长助理
林开明 市卫健局综合监督与政策法规科科员
吕子河 市卫健局综合监督与政策法规科科员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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