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6-0101-2019-00083
    • 发布机构: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06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90906
    时间:2019-09-06 17:49
      

    序号

    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案由)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单位

    公开时间

    1

    医疗卫生

    南卫健医罚[2019]036号

    阮国森非医师行医案

    阮国森

     

     

    阮国森于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8月13日在南安市水头镇福兴北街15号楼梯口的“保健门诊”内,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罚款;没收。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自动履行,15天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9月6日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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