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6-0101-2019-00074
    • 发布机构: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07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90807
    时间:2019-08-07 17:17
      
    序号 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案由)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单位 公开时间
    1 公共场所 南卫健公罚[2019]011号 南安囿曼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南安囿曼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91350583MA322MRD34 陈江龙 安排贰名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工作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 警告、罚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自动履行,15天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8月7日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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