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南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南安市溪美街292号,邮编:362300,联系电话:86385052,电子邮箱:na86385052@136.com)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领导高度重视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围绕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要求,以建设阳光政府机关、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退役军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规章及配套文件精神,大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健全管理制度,通过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了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及时公开,在规范公开载体形式、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
1.健全机构,完善机制
一是健全领导机构。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立了由局党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直属单位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及日常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完善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以及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九项工作制度,明确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机制及相关工作规范,并及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建立了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从制度上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限,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我局准确一致地发布政府信息,有力地保证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学习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配套文件,增强干部职工抓落实的责任意识,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局按照规定,结合本系统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实际,认真做好了退役军人安置优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编制工作,并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更新和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部门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21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历年累计数量为0。
(五)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工作动态等,及时更新相应栏目内容。
(六)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化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将落实政务公开纳入局内部绩效考核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科室的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工作缺乏刚性规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和范围,努力为群众和企业了解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拓展公开范围,抓好退役军人关注、涉及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丰富政府信息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三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南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