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9-0101-2023-00007
    • 备注/文号:南简报02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21
    2022年南安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时间:2023-02-21 10:20

      2022年,外部形势复杂严峻、域内疫情散发多发等超预期因素对全市消费品市场造成较大冲击,在市委、市政府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稳步实施,扩内需促消费系列政策成效显现,消费品市场承压前行,发展韧性持续稳定,居民消费需求不断释放,市场销售稳步恢复,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于8月份扭负为正,呈现回暖态势,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进一步巩固。

      一、消费品市场情况及特点

      (一)南安市消费品市场整体情况

      1-12月,全市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25.75亿元,同比增长1.3%,较1-11月提高0.1个百分点。12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9.62亿元,同比增长3.0%,较上月提高4.6个百分点。

      1.从消费品市场走势看,消费走出低谷正逐步恢复。2022年年初以来受疫情影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一季度同比2.0%降至二季度同比-1.4%。随着消费市场开始复商复市,消费需求得到释放,8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扭负为正,之后呈缓步复苏态势。

    图1  2022年南安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情况

      注:4、5月上级未反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

      2.从企业规模来看,限上单位发展好于限下单位。今年限上消费品零售额189.66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3.0%,同比增长1.7%;限下消费品零售额636.09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7.0%,同比增长1.2%,限上增速快于限下0.5个百分点,限上消费展现较强活力。

      3.从城乡消费品市场看,乡村市场增速高于城镇。 受疫情防控影响,城镇市场零售额增速下降明显,但是随着消费环境不断改善,消费潜力不断释放,恢复力度明显增强,全年限上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完成172.62亿元,同比下降0.4%;得益于网络、物流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逐步完善,限上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完成17.04亿元,同比增长28.7%。

      (二)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持续加强,新增单位贡献突出

      2022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共同努力,推动出台培育企业做大做强配套奖励政策,全力鼓励支持企业“小升规”、“下转上”。截至2023年1月,全市纳入联网直报的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主体单位达到589家,全年新增单位163家,其中年度增加153家,月度增加10家,创下近年来最好成绩,表明我市应统尽统以及市场主体达限培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市消费品市场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图2  2017-2022年南安市限额以上商业企业新增入库情况

      (三)民生保障类商品增长较快,智能产品成消费亮点

      从全市限额以上商品零售类值来看,统计监测的20种品类中有一半商品零售实现正增长。一方面,刚性消费需求逐步回暖,吃(包括粮油食品类、饮料类和烟酒类)、穿(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用(日用品类)三大民生保障类商品实现稳定增长。1-12月份,全市限额以上吃、穿、用三类实现零售额51.38亿元,同比增长15.1%,增速较上月增长0.1个百分点,拉动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3.6个百分点,有力支撑消费品市场平稳恢复。

      另一方面,智能产品成消费亮点。2022年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智能手机增速明显高于全市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速,其中,新能源汽车增速达790.2%(高于全市788.5个百分点),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增速达53.3%(高于全市51.6个百分点),智能手机增速达35.6%(高于全市33.9个百分点)。

      (四)外卖送餐稳健,网络零售不断提速

      2022年,餐饮市场受疫情冲击较大,全市餐饮收入增长10.4%。面对不利局面,餐饮企业主动作为,升级服务方式,拓展服务渠道,积极开展外卖业务,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外卖送餐服务收入增长11.0%,比1-11月的1.4%提高9.6个百分点。

      在疫情冲击下,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加快,网络零售保持快速增长,优质供给不断增加,消费品质显著提升。全市限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47.38亿元,同比增长46.9%,增速比限上消费品零售额高45.2个百分点,拉动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8.1个百分点。

      二、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大宗商品负向拉动明显

      2022年在车辆购置税减半政策和汽车购车补贴活动的刺激下,全市对汽车销售恢复趋势逐渐显现,但增长仍较为乏力。同时,占全市限上消费品零售额17.2%的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下降17.2%,拉低全市限上消费品零售额3.6个百分点,对限上零售增速影响较大。2022年限上单位商品结构中,石油及制品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汽车类等大宗商品负向拉动明显。1-12月,以上三类大宗商品零售额合计完成90.20亿元,同比下降7.2%,占全市限上消费品零售额比重达到47.6%,拉低全市限上消费品零售额3.8个百分点,长期对大宗商品的依赖所带来的隐患也应当引起重视。

      (二)零售龙头企业作用不大

      2022年12月我市在库限上贸易企业470家(零售企业174家)。从单位规模看,我市大型零售企业市场空白,均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中型10家,小型89家,微型75家。从增长情况看,全市10家中型零售企业实现零售额占全市限上消费品零售额17.0%,同比下降0.3%;164家小、微型零售企业实现零售额占全市限上消费品零售额47.4%,同比增长21.9%。从重点企业看,零售额前30位的重点企业实现零售额103.51亿元,下降0.42%,共下拉限上消费品零售额0.2个百分点。

      (三)预防性储蓄增加抑制消费增长

      2022年12月末,全市金融系统存款余额中住户存款余额占比71.3%,余额达1052.99亿元,同比增长14.4%,比上月末增加13.27亿元,比年初增加95.29亿元。与此同时,2022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254元,比上年增长5.5%。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低于住户存款增速,说明受疫情反复冲击的影响,居民对未来现金流的不确定性上升,预防性储蓄增加,一定程度上对消费增长形成抑制。

      三、几点建议

      消费是经济的“主引擎”和“压舱石”。下一阶段,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推进消费品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一)“扩”——加强市场主体培育

      申报统计入库是首要最基础的工作。密切跟踪监测当年新开业单位经营情况,做好入库指导工作,通过不断增加限上单位数量,扩大限上规模。还要加强对大型企业培育力度,尤其是零售业企业的龙头培养;积极关注在库单位的培养壮大工作,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从市场准入、资金要素等方面给予实实在在的支持,对政策执行情况要跟踪问效,确保落到实处,推动个转企、小升规,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增总量、扩规模、提质效。

      (二)“准”——精准施策挖掘潜力

      一是盯准重点行业,加大对零售、餐饮行业的优惠政策和支持力度,助力餐饮行业快速复苏;针对住餐企业发展困境,应持续对住宿餐饮业给予政策支持和优惠,通过税费减免、水电气调价等,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供信贷支持,解决住餐企业贷款融资困难。二是盯准重点商品,加大对汽车、消费升级类商品的促消费支持力度,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开展“南安优品?汽车乐购”汽车促销会,在2022年汽车购车补贴政策基础上,继续发动厂家和经销商让利促销。

      (三)“变”—— 推动消费形态转变

      落实国家、省支持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结合我市优势产,做大做强建材家居集采、大宗商品贸易等流量经济,加快试点石材数字经济,推动平台“流量”向经济“留量”转变。一是持续壮大网络消费市场,引导本地电商企业入驻泛家居饰家小站平台,组织平台走进工厂现场供需选品活动。二是聚焦“跨境消费”,积极对接RCEP协定,嵌入“一带一路”,引导企业“走出去”,充分利用境外展会资源及南安海外商协会的优势,招引优质海外仓主体企业。积极引入跨境电商平台到我市设点,推动打造从孵化、销售、物流、配送等为一体的交易模式。

      (四)“快”——抓住消费时间节点

      从2022年情况看,全市开展多轮消费券发放活动,发放范围覆盖面广、受益人数多,刺激了消费,提振了消费信心,拉动作用较为显著。一是持续推进奖励补贴、消费券发放等促消费政策,进一步优化消费券发放方式,提高优惠券发放精准度和领取的便捷性。二是鼓励商超企业、汽车销售企业抓住新一年的消费时间节点,快速启动新一轮消费券投放,刺激消费稳步提升,开展周年庆、回购节、618、双十一大促销等各种刺激消费行动,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小。

      (南安市统计局 曾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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