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7-0101-2025-00099
- 备注/文号:南城管函〔2025〕36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1
周泗进代表:
您提出的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闭会期间第372号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到的普莲路与二环交叉口红绿灯(国税小区)处,普莲路中间隔离带的路沿过高的问题,我局第一时间组织养护单位现场踏勘,该处二次过街路沿石高度约10cm,不满足无障碍规范要求。因此,我局已安排施工单位对该处路沿石进行降坡处理,使路沿石与沥青路面齐平,方便群众平稳通行,目前已完成。接下来,我局将举一反三,加强市区道路无障碍设施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置不符合无障碍规范要求的市政设施,确保群众出行畅通、安全、有序。
分管领导:谢思孟
经办人员:陈毅超
联系电话:86386098
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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