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7-0101-2025-00099
    • 备注/文号:南城管函〔2025〕36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1
    关于南安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闭会期间第372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11-25 09:19

    周泗进代表:

      您提出的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闭会期间第372号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到的普莲路与二环交叉口红绿灯(国税小区)处,普莲路中间隔离带的路沿过高的问题,我局第一时间组织养护单位现场踏勘,该处二次过街路沿石高度约10cm,不满足无障碍规范要求。因此,我局已安排施工单位对该处路沿石进行降坡处理,使路沿石与沥青路面齐平,方便群众平稳通行,目前已完成。接下来,我局将举一反三,加强市区道路无障碍设施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置不符合无障碍规范要求的市政设施,确保群众出行畅通、安全、有序。

      分管领导:谢思孟

      经办人员:陈毅超

      联系电话:86386098

     

     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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