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7-0101-2020-00093
- 备注/文号:南城管〔2020〕8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25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南安市盈峰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厕所问题不是小事情,“厕所革命”是一件惠民生、得人心的大实事,根据《南安市进一步推进“厕所革命”行动实施方案》(南政办〔2018〕85号)、《南安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实行市场化委托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南委办〔2018〕105号),现就进一步做好城乡公厕管理、维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针对我市城乡公厕管理不到位问题,南安市盈峰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应引起重视,立即组织落实整改,做好城乡公厕的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工作,确保不出纰漏。如未能有效完成整改或再出现管理不到位问题,我局将加大处罚力度。
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对保洁公司的监管职责,根据《环卫一体化保洁公司工作考核标准(公厕部分)》,做好城乡公厕的日常维护及对保洁公司保洁质量进行督导和定期检查考核,确保我市城乡公厕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1.环卫一体化保洁公司工作考核标准(公厕部分)
2.农村公厕养护标准
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环卫一体化保洁公司工作考核标准(公厕部分)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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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卫生 |
1、乱涂写少于等于五处扣2分,大于五处扣3分;保洁不到位、杂物乱堆放、保洁工具乱摆放、废弃物未清理、建筑垃圾堆积、建筑材料乱堆放、地面积水、脏污等,扣3分/处;卫生死角、垃圾堆积等,扣5分/处。 |
65分 |
85分 |
2、厕位便迹未清理、垃圾桶内垃圾满溢等,扣3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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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乱涂写少于等于5处扣2分,大于5处扣3分;污水横流、乱放杂物、保洁不到位、环境卫生差、建筑垃圾堆积、建筑材料乱堆放(影响交通)等扣3分/处;卫生死角、垃圾堆积等,扣5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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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期冲扫冲洗、消杀除臭,蚊蝇滋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防蝇、防蚊和防臭措施,特殊时期要定时消毒。无消杀措施,发现蚊蝇、活蛆扣3分/次。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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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厕排污管道、化粪池每年应至少疏通、清掏一次,有保洁、无满溢得5分,超过一年未清理扣3分,满溢不得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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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厕管理 |
1、管理制度未上墙不得分 |
5分 |
15分 |
2、公厕导向标志、公厕基本图形符号标志、监督电话、开放时间等设置明显、规范、整洁、完好得4分,不按规范要求设置或破损的扣2分/处。 |
10分 |
附件2
农村公厕养护标准
为促进我省农村公厕服务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农村公厕的服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养护标准。
一、公厕卫 生保洁应达到清洁卫生、整洁有序的要求。
(一)厕所内环境应清洁,地面无积水,墙面无乱涂乱画。
(二)厕位清洁,垃圾桶内垃圾无满溢。
(三)公厕周边卫生责任区环境干净整洁。
(四)定期清扫冲洗、消杀除臭,蚊蝇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有防蝇、防蚊和防臭措施。特殊时期要定时消毒。
(五)制定管理制度并上墙。
二、应通风防臭,配备照明、灭蚊蝇等设施。
三、宜配备水冲设施,并采用节水措施。如不具备水冲条件,应采用人工冲洗或适宜的洁净方式。
四、应设置规范、 醒目、统一的公厕导向标志。在公厕醒目位置设置公厕基本图形符号标志,公布监督电话、开放时间等。
五、公厕的排污管道、化粪池每年应至少疏通、清掏一次。
六、公厕设备设施要及时维护维修,保证公厕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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