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7-0101-2020-00054
- 发布机构: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27
局机关各科室、水头分局、各企事业单位(中队)、各项目办:
根据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城管系统“扫黄打非”工作的通知和《南安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扫黄打非·新风”集中行动的通知》南扫黄打非办发〔2020〕1号、《南安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2020年“绿书签行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南扫黄打非办发〔2020〕2号)的工作部署,决定在城市管理系统开展“扫黄打非”整治工作,请各单位按照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和南安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占道销售非法出版物、淫秽物品等行为,重点整治校园周边和有损青少年身心健康文化用品、玩具的游商地摊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结合《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学期校园周边流动摊点专项整治的通知》(泉城管〔2020〕56号)工作要求,加强与新闻出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合作,重点清查校园周边书店、报刊摊点及文具店、打字复印店、电子产品维修店等场所,大力查缴含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有害出版物以及涉低俗、血腥、暴力、宗教等青少年文化用品、玩具,彻底清理无证销售出版物、销售非法出版物的店档和游商地摊。
二、要严格执行节点守点和动态巡查制度,发现有销售非法出版物和有损青少年身心健康文化用品、玩具的游商地摊和店外店,坚决予以制止,收缴非法物品。要按照南安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将查获的非法文化用品、玩具等物品按规定上缴或统一销毁登记。
三、请各单位于10月14日、11月15日前分别报送工作小结、工作总结与执法图片(3张)至综合科,总结要做到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数据要详实准确。
(联系人:黄顺清 邮箱:nazfzhk@126.com)
附件:1.《南安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 “扫黄打非.新风”集中行动的通知》(南扫黄打非办发〔2020〕1号)
2.南安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2020年“绿书签行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南扫黄打非办发〔2020〕2号)
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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