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3-0101-2023-00003
- 备注/文号:南商务〔2023〕1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07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乡村振兴(经济发展、社区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泉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泉州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泉州市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商务规〔2022〕2号)及《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泉州市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的通知》(泉商务〔2022〕5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通过“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网址:https://bmhqpt.qzdsj.net/policyPc/#/policyList)进行线上申报。企业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颜荣荣 陈玉丹 联系电话:86320332)
附件:1.《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泉州市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商务规〔2022〕2号)
2.《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泉州市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的通知》(泉商务〔2022〕59号)
南安市商务局
2023年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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