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3-0101-2023-00002
    • 备注/文号:南商务〔2023〕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30
    南安市商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市级“菜篮子”基地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3-01-30 08:50

    各相关乡镇乡村振兴(经济发展、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各泉州市控副食品调控基地:

      根据《泉州市商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市级“菜篮子”基地名单的通知》(泉商务〔2022〕278号)文件要求,现公布我市2022年度纳入的市级“菜篮子”基地名单(见附件),并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基地生产供应工作。各基地要认真履行泉州市级“菜篮子”基地生产责任,重点做好重要节日、疫情防控、夏秋季防汛抗旱等重要时期生产安排,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尤其是本地市场供应。

      二、加快生猪基地转型升级。生猪养殖基地要积极因地制宜开展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建成高标准零排放现代化养猪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动提产能、稳供给,夯实全市猪肉保供稳价工作基础。

      三、强化基地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各基地要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无公害产地或产品证书相关要求组织生产,保证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生猪、蛋禽基地使用的饲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严禁使用含沙丁胺醇、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违禁物品的饲料;严格执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杜绝病死畜禽流入市场。蔬菜基地要加强农药管理,严禁蔬菜生产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并按规定的安全间隔期采收和上市。

      附件:2022年度南安市“菜篮子”基地名单

     

     

     南安市商务局

      2023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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