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2019年我市促进外经贸发展若干措施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外贸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规范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特制定如下申报办法:
一、基本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单位均需提交如下基本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1.2019年外经贸发展资金申报材料封面(附件1);
2.目录;
3.2019年外经贸发展资金申请表(附件2);
4.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证》复印件;
6.提供外文资料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本或中文标注。
二、项目申报材料
各具体项目还应一并提供下列材料一式两份(开拓国际市场项目须将所有材料刻录光盘两份),与基本申报材料按顺序标明页码、装订成册,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一)鼓励扩大进口
对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先进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用于技术改造的企业予以补助,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文件,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进口用途、预计可产生的效益、项目绩效目标(工作和目标完成情况)等;
2.《2019年进口先进设备事项申请表》(详见附件3)及电子数据;
3.进口产品订货合同(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5.往来业务的银行对账单、付款凭证。
(二)开拓国际市场
1.由展方或组展单位盖章的招展通知书。内容应包含展会中英文名称、时间、地点和展位价格;
2.由展方或组展单位盖章的展位确认书。内容应含展会名称、企业名称、展位号、展位面积、规格、数量、展位费金额。展位费金额与招展通知书不一致需由组展单位提供说明;
3.经银行盖章的银行付款回单;
4.展位费税务发票。发票需完整清晰、可辨,务必明确展会名称、时间、地点、以及展位费、注册费、人员费、运费等各项明细;
5.展位原版电子照片。内容包含展位期间涵盖展位实景、展位楣板信息(双开、三开展位需提供正面及所有侧面楣板照片)、展位号、展品、申报展位左右周边等展位情况。楣板英文名称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批准证书》不一致的需由组展公司提供说明。联合参展需由双方企业或组展公司盖章确认说明。非标准展位需提供组展公司或搭建公章盖章的展位图(标识展位规格及面积);海报内印有商标需提供商标注册证证明所有权;海报内体现其他公司名字及标志的需由双方提供相关说明并盖章。照片不够清晰完整和,可提供视频或者展会会刊原件;
6.参展人员护照首页、签证页、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出入境记录需包含中国出境章、中国入境章、国外入境章、国外出境章。出入境记录页盖章不完整的可提供出入境处提供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或登机牌等相关材料;
7.企业为参展人员缴纳的连续三个月(含参展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展无需提供此项。如是股东参展,可用股东身份证明即商事主体公示信息截图代替。外籍、台港澳人员则提供外籍、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非本单位人员参展,需提供合同、发票等双方贸易往来证明或股权关系等相关联的佐证材料。
(三)出口信用保险
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提供的企业投保情况为依据。
(四)企业“走出去”
1.申请报告。需体现申请单位概况、申请补贴项目进展情况、费用开支情况和申请资金情况;
2.《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的回执联复印件;
3.境外企业注册文件复印件;
4.佐证实际投资的相关凭证。以自有资金出资的,提供银行核准的QDI登记表、投资款汇出的银行水单;以项目相关设备等实物投资的,提供海关报关单。
三、政策兑现办法
(一)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可根据需要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项目审计。
(二)各申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申请和审核材料,以备核查;做好账务处理和保密工作。
(三)请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对照申报,各项目需在2020年1月15日前报送至南安市商务局外贸外经科,电话:86384605,电子邮箱:nawmwjk@163.com。
附件:1. 2019年外经贸发展资金申报材料(封面)
2. 2019年外经贸发展资金申请表
3. 2019年进口先进设备事项申请表
南安市商务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9年外经贸发展资金
申
报
材
料
申报内容: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2019年外经贸发展资金申请表
单位全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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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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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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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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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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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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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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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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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金详细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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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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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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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法人声明:
本单位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经营,所填报的所有申请材料,均完整、真实、有效,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过完全一致,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行为,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人(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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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9年进口先进设备事项申请表
申请企业: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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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报关单号
(技术进口填合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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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税号
(技术进口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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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技术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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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技术参数
(技术进口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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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进口额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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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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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技术在目录中的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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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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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要求:
1.本表应按海关报关单列明的项目逐项填报,不得将相同商品合计填报。申报进口产品的,应在“海关报关单号”栏中准确填写18位海关报关单号。
2.对进口产品有技术参数要求的,应在本表“商品技术参数”栏内,填写该产品对应的实际参数,并注明参数在所附材料中的页码。如果企业提交的进口 合同中未列明商品技术参数的,需提供产品说明书等相应证明材料。
3.《进口货物报关单》或《付汇凭证》以非美元作为计价币种的,应将进口额参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2019年第12期《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折算成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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