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3-0101-2019-00019
    • 备注/文号:南商务〔2019〕18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24
    南安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2-26 15:20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为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全力保障节日市场稳定,扩大消费需求,繁荣城乡市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有序的新春佳节,根据泉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泉商务市场〔2019〕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保障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两节”临近,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主要农副产品市场保供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深入一线把握市场变化规律。特别重视猪肉价格持续高位的保障市场供应严峻性,以及部分区域旱情对蔬菜生产影响,提前做好保供部署,加大市场货源投放力度,确保节日期间肉蛋菜等市场供应充足、品种丰富,让人民群众安心度过新春佳节。

      二、增加市场供应,提早落实货源

      1.猪肉市场供应保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要认真督促辖区内省(泉州)市级副食品调控基地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生猪上市保供工作,要密切关注猪肉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统筹考虑农贸市场、商超等肉品销售渠道需求,加强供需对接。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加禽肉、牛肉、羊肉等替代品市场有效供应,缓解肉品市场消费压力,满足城乡居民不断增加的品质化、个性化、差异化消费需求。

      2.蔬菜、蛋等市场供应保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要提前预判天气变化对蔬菜等鲜活农产品供应造成的影响,切实做好产销衔接。要积极配合市交通等部门做好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运输。要切实加强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监测,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商超、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与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场所的监测频次和监管力度。

      三、积极扩大消费,推动消费升级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要抓住元旦春节消费旺季有利时机,积极扩大消费,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流通产业转型。针对“春节”黄金周期间,外出购物游玩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消费促进工作,结合本地消费特点,顺应居民需求新变化扩大消费,拓展消费渠道,开展品质消费,满足节日市场不同消费需求。要加强宣传引导,培育消费热点,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消费理念,为节日消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消费环境。

      四、落实应急预案,稳定市场供应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要加强本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分析预警,密切关注本辖区消费量大的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特别是猪肉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维护猪肉及其替代品市场正常流通,确保市场供应安全。按照《南安市副食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预案》(南政办〔2016〕316号)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和应急措施,一旦发现市场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情形,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和商务局报告,并采取基地直供直销、增加省外调运、动用应急储备、启动价格协商机制等应急措施,保障节日期间市场供应与稳定。

      

     

    南安市商务局

      2019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