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水利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08 17:17

    南水〔2018〕7

     

    南安市水利局2017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 2017〕24号)等文件要求,由南安市水利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将通过中国· 南安(http://www.nanan.gov.cn/user)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南安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安市普莲路防汛指挥中心6楼;电话:0595-86382781;电子邮箱:nasslj@126.com)。

    一、概述

    根据本级本部门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南政办 2017〕124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开展2017年度政府信息工作。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进展和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水利信息公开的领导;局办公室作为办理水利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负责水利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职责,并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等。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违反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职责主体和信息申请受理、审查、办理、告知、答复等工作环节的具体要求,建立局机关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协调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确保按时、准确、规范答复告知申请人,依法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内容保障。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外,及时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工程建设项目、行业信用信息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发布和更新。明确工作职责,由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四是强化服务公开。推进权力清单和权责清单公开。本部门 “权力清单”在“中国·南安”网上公布,本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与本级政府公布的清单事项相一致。 “权责清单”送市审改办审核中。推进行政自由裁量权压缩信息公开。本局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均按要求制作“服务指南”、“省网上办事大厅”同步公布。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实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坚持依法行政;配合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通过系统归集并依法公示我局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依法应当公示的抽查检查信息;主动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等相关信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2016年部门决算及2017年部门预算。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采购招投标结果都在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我局内部公开栏进行公布和公示。

    全年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28条,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信息18条,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3条2017年水利局政务公开网页累计访问量108767人次。

    (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落实责任,精准管水。制定《南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三年专项行动,计划实施115个项目,总投资26.5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71亿元,今年来已投入6.5亿元,力争年底前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消除劣V类水体。建立由市委书记担任河长制工作总督察,市长担任总河长,市级、乡镇级、村级河长和河道专管员组成的“三长一员”组织体系,目前,全市已落实10名市级河长、52名乡镇级河长、200名村级河段长、400名河道专管员,并向社会公布河长名单,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置202块河长公示牌。编制督查令。实行“四个一”跟踪管理机制,即下一级河长向上一级河长“一季一汇报”、市级河长“一月一督查”、乡镇级河长“一周一检查”、村级河段长和河道专管员对包干河道“一天一巡查”。制定督查令,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逐月对整治进展情况和河流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公示和评比。针对12条市级以上河流水质现状,开出河长制工作流域监管、工业污染整治、农业面源综合治理、生活污染源治理、河道综合整治等5张任务清单,梳理146条具体整改措施,系统编制“一河一档”。同时,按照“一河一策”原则,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目前,已发出督查令35份,对涉及15个乡镇(街道)的76项涉河涉水问题,其中73项整治完成,3项正在进一步整治.

    2、拓展“建”的内涵。依托“两溪一湾”,强化功能整合,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并打造全省综合治水样板。我市入选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名单,成为获此殊荣仅有的42个县(区、市)之一。

    3、扭住“管”的关键。突出机制创新,强化长效管理,变“河长治”为“河常治”构筑“人防+技防+物防”一体化河流管养“防火墙依托专业公司成立南安市河流管养中心,组建一支21人的河流巡查管护队伍建立“大中心+小中心”全功能融合管理体制在建立河流管养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创建河道巡查信息监控中心、信息分析中心和信息管理中心等3个平台,对各个河道巡查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并将巡查信息上传进行云共享,为各级河长和河长办实时提供河道信息。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于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河长的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内容涵盖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行政许可类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互联网: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anan.gov.cn/user)发布有关信息。

    2、向南安市档案馆、图书馆主动公开信息28条。

    3、公共查阅点: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口、水利局机关大院内设置政务公开栏,将机构设置、办事程序、代收费依据、服务等信息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申请情况: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时,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二是公开渠道的管理与维护工作非常重要,技术含量相对较高,有时公开不够及时,网络维护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2、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加强科室、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梳理各科室、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和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在积极履行公开政府信息义务的同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1、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2、附表 

     

     

     

                                          南安市水利局

               2018年1月8日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7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8

    19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8

    19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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