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6-00106
    • 备注/文号:南水〔2026〕22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10-20
    南安市水利局关于2026年小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名单通报
    时间:2026-10-26 14:52

    各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水电站:

      为督促电站业主切实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制度,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6年福建省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水函〔2026〕15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6年小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详见附表)。

      请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水电站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

      附件:南安市小水电站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人”信息表(2026年)

     

     

     南安市水利局

      2026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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