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5-00100
- 备注/文号:南水〔2025〕26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25
仑苍镇、九都镇财政经济办公室、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5市级第七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农指〔2025〕118号)文件要求,现将泉州市级第七批水利专项资金36万元下达给你们,用于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详见附件)。
请你们抓紧组织实施,按照《泉州市水利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水规范〔2025〕1号)的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尽快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督促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建立资料档案,包括项目任务及时完成、质量达标、资金投入情况,并将项目施工过程中、完成前后对比照片和验收资料等整理装订成册归档备案,南安市水利局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复核。
附件:1.2025年泉州市级第七批水利专项资金(农村供水保障)安排及任务清单表
2.2025年泉州市级第七批水利专项资金(农村供水保障)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水利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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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