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5-00097
- 备注/文号:南水〔2025〕26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21
南安市仑苍小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仑苍镇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对〈仑苍镇桥南安商房地块联盟溪支护工程实施方案〉审批的函》(仑函〔2025〕20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任务与规模
(一)工程主要治理范围:起点为坑尾桥(桩号2+610),终点为坑口桥上游30m(桩号2+843)。
(二)主要建设内容:治理河道总长223m,新建防洪堤431m。
(三)同意工程等别为Ⅳ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四)基本同意工程水文计算方法和采用的洪水计算成果。
(五)基本同意施工方案和进度安排,同意总工期按5个月控制。
二、项目投资概算
基本同意工程概算编制,经核定工程部分投资概算850.2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651.86万元,临时工程48.48万元。
三、有关建设管理要求
(一)应按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号)的相关要求组建项目法人。
(二)项目业主应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并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强化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三)项目业主应做好建后工程移交与加强管护,确保工程的安全与效益。
附件:工程概算表
南安市水利局
2025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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