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5-00026
    • 备注/文号:南水审〔2025〕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7
    南安市水利局关于南安市北部新城水产预制菜产业园一期基础配套设施(苏坝蔡大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5-04-22 14:59

    南安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你单位的申请,我局于2025年3月13日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南安市北部新城水产预制菜产业园一期基础配套设施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评审,报告编制单位泉州茅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补充修改完善,形成并提交了报批稿。根据《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经研究,批复如下:

      《南安市北部新城水产预制菜产业园一期基础配套设施(苏坝蔡大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基本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2021)、《洪水影响评价类项目报告编制大纲(试行)》(闽水审批〔2019〕23号)的要求,章节齐全,内容完整,论证依据较充分,并已充分采纳专家组评审意见建议,原则同意《报告》的基本结论。

      一、项目概况

      苏坝蔡大桥位于南安市洪梅镇三梅村梅溪河道管理范围内,是园区道路工程中的规划一路的桥梁工程。桥梁宽度22m,桥梁总长181m,分五跨越现状河道,单跨标准跨径35m,每排桥墩由2个直径为2.0m圆柱式墩和桩基础组成,其中P2上下游桥墩和P3下游桥墩均位于河道中。上部结构为5×35米预制小箱梁,桥墩采用柱式墩接盖梁+桩基础,桥台均采用U台配桩基础。

      二、防洪评价计算

      1.设计洪水:同意设计洪水计算成果。

      2.设计暴雨:同意设计暴雨的取值和计算成果。

      3.基本同意评价采用的水文分析计算方法和成果,同意壅水分析计算、建设项目对防洪影响分析计算、洪水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计算等方面结论和描述。

      三、防洪综合评价

      基本同意《报告》作出的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与有关规划符合性评价:基本同意《报告》认为的与现有水利规划关系与影响的描述。

      2.与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符合性评价:基本同意《报告》认为的项目符合现有防洪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的描述。

      3.对河道行洪影响评价:同意《报告》认为的项目对行洪和安全不会造成不利影响的描述。

      4.对河势稳定影响评价:同意《报告》认为的项目建设对河势稳定影响较小的相关描述。

      5.对堤防安全及岸坡稳定和其他水利工程影响分析:基本同意《报告》认为的项目建设会对现有堤防安全及岸坡稳定和其他水利工程产生影响的描述。

      6.对水利工程项目运行管理和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基本同意《报告》认为的项目对水利工程项目运行管理和防汛抢险影响分析的相关描述。

      7.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基本同意《报告》认为的对第三人的合法水事权益影响的相关描述。

      四、其他

      1.建设项目如需在汛期(四月一日至十月十五日)施工,施工单位需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并承担施工范围内河道的防汛安全责任。建设单位报项目施工度汛方案到其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工程建设期间,须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因施工需要建设的相关设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结束后或使用期限届满前予以拆除,恢复河道原状。

      2.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堤防的扰动,各项防护措施需落实到位。施工中产生的弃土、弃渣严禁就近堆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应清运到合规的弃渣点堆放。

      3.因水利工程规划建设及防洪需要,对项目造成影响的,项目业主应给予支持配合,确保水利项目实施。

     

     

     南安市水利局

      2025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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