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5-00019
- 备注/文号:南水〔2025〕6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03
各有关乡镇财政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5农村水利发展(为民办实事)资金的通知》(泉财农指〔2025〕21号)相关要求,将分解下达泉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156万元,用于补助8个泉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建设(详见附件1)。
请各有关乡镇抓紧组织实施,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2〕2号)的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尽快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督促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建立资料档案,包括项目任务及时完成、质量达标、资金投入情况,并将项目施工过程中、完成前后对比照片和验收资料等整理装订成册归档备案,南安市水利局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复核。
附件:1.2025年农村水利发展资金安排及任务清单表
2.2025年农村水利发展(为民办实事)资金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水利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5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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