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4-00080
- 备注/文号:南水〔2024〕11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09
南安市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7号)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中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150.6万元下达给你公司,用于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详见附件1、2)。
请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抓紧组织实施,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2〕2号)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完成农村饮水工程的维修养护任务,并要负责督促建立相关饮水工程运行、维修、管护资料档案,包括项目维修养护任务及时完成、水质检测、资金投入情况,并将任务实施过程中相关图片和内业资料等整理装订成册归档备案,南安市水利局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复核。
附件:1.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安排情况表
2.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水利局
2024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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