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3-00122
    • 备注/文号:南水审〔2023〕1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22
    南安市水利局关于南安市梅山镇水口村新英山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修编稿)的批复
    时间:2023-08-25 15:13

    南安梅山镇水口村村委会:

      根据你单位的申请,我局于2023年5月26日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南安市梅山镇水口村新英山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评审,泉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补充修改完善,形成并提交了修编稿。根据《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南安市梅山镇水口村新英山桥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修编稿)》(以下称《报告》)基本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2021)、《洪水影响评价类项目报告编制大纲(试行)》(闽水审批〔2019〕23号)的要求进行编制,章节齐全,内容完整,论证依据较充分,并已充分采纳专家组评审意见建议,同意《报告》的基本结论。

      一、项目概况

      新英山桥拟建设于南安市梅山镇水口村,具体位置在旧英山桥桥址上游约30m,跨越淘溪河道干流。新英山桥总长54.04m,宽10m,双向两车道,共设置3排圆柱式桥墩,其中2排位于河道内,1排落于右岸岸坡上,左侧桥台以盖板涵的形式与左岸进行衔接。

      二、防洪评价计算

      1、设计洪水:同意设计洪水计算成果。

      2、设计暴雨:同意设计暴雨的取值和计算成果。

      3、基本同意评价采用的水文分析计算方法和成果,同意壅水分析计算、建设项目对防洪影响分析、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洪水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计算等方面结论和描述。

      三、防洪综合评价

      基本同意《报告》作出的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与现有水利规划的关系与影响分析:基本同意《报告》认为的与现有水利规划关系与影响的描述。

      2、与现有防洪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的适应性分析:基本同意《报告》认为的项目符合现有防洪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的描述。

      3、对行洪安全影响评价:同意《报告》认为的项目对行洪和安全影响较小的描述。

      4、对河势稳定影响评价:同意《报告》认为的项目建设对河势稳定影响较小的相关描述,同意施工期需对桥址段河底进行护砌的描述。

      5、对现有防洪工程及其他水利工程与设施影响分析:基本同意《报告》认为的对现有防洪工程及其他水利工程与设施影响较小的描述。

      6、对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基本同意《报告》认为的项目对防汛抢险影响分析的相关描述。

      7、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基本同意《报告》认为的对第三人的合法水事权益影响的相关描述。

      四、其他

      1、建设项目如需在汛期(四月一日至十月十五日)施工,施工单位需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并承担施工范围内河道的防汛安全责任。建设单位报项目施工度汛方案到其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工程建设期间,须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因施工需要建设的相关设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结束后或使用期限届满前予以拆除,恢复河道原状。

      2、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河道和堤防的扰动,各项防护补救措施需落实到位,相应的费用列入补救措施的投资预算中。施工中产生的弃土、弃渣严禁就近堆放在河滩地上,应清运到合规的弃渣点堆放。

      3、因水利工程规划建设及防洪需要,对项目造成影响的,项目业主应给予支持配合,确保水利项目实施。

      

     

    南安市水利局

      2023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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