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2-00163
- 备注/文号:南水函〔2022〕18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14
陈丹凤代表:
您提出的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闭会期间第393号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山美水库属泉州市级管理,根据泉州市政府出台的原水一体化改革方案,原水费由泉州水务集团下属原水公司收取。目前,九都、码头水厂未列入本次改革范围,原水公司目前没有收取上述2座水厂原水费。今后南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运营后,南安市级也不会收取山美水库原水费,除非上级政策变化,泉州要求南安水务公司缴纳才会计入供水成本。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
分管领导:叶建永
经办人员:陈惠婷
联系电话:13655969378
南安市水利局
2022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