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2-00163
    • 备注/文号:南水函〔2022〕18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14
    关于南安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闭会期间第39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10-17 08:28

    陈丹凤代表:

      您提出的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闭会期间第393号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山美水库属泉州市级管理,根据泉州市政府出台的原水一体化改革方案,原水费由泉州水务集团下属原水公司收取。目前,九都、码头水厂未列入本次改革范围,原水公司目前没有收取上述2座水厂原水费。今后南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运营后,南安市级也不会收取山美水库原水费,除非上级政策变化,泉州要求南安水务公司缴纳才会计入供水成本。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

      分管领导:叶建永

      经办人员:陈惠婷

      联系电话:13655969378

     

     

     南安市水利局

      2022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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