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1-00106
    • 备注/文号:南水〔2021〕11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09
    南安市水利局关于分解下达2021年市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的通知
    时间:2021-06-10 10:30

    各有关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农村水利发展资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的通知》(泉财指标〔2021〕227号)和《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的通知》(泉水水〔2021〕15号)及南财指标〔2021〕614号相关文件要求,将分解下达泉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190.9万元,用于补助5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

      请各有关乡镇抓紧组织实施,按照《泉州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泉财农〔2019〕120号)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尽快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要负责督促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建立资料档案,包括项目任务及时完成、质量达标、资金投入情况,并将农饮巩固提升项目施工过程中、完成前后对比照片和验收资料等整理装订成册归档备案,南安市水利局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复核。

      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每月1日前报送南安市水利局运管科(报表见附件2)。

      附件:1.南安市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任务清单

      2.月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进展情况

     

     

     南安市水利局

      2021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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