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1-00045
- 备注/文号:南水〔2021〕6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12
各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能源工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管,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水电站安全生产水平,推进我市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化落实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根据《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水电站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通知》(泉水电〔2021〕2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几项工作要求,请抓紧落实上报。
一、落实“四个责任主体”
各相关乡镇和市能源工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能源工贸集团),要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内,逐站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和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人,明确水电站安全生产法人、主管、监督和行政四类责任主体,填报《2021年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汇总表》(详见附件1)表中的法人、主管和行政三类责任主体,监督责任主体由水利局填报,并于4月20日前,报送市水利局运管科。
二、上报水电站压力钢管检测计划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计划在2021年和2022年,分别对现有在运水电站压力钢管进行全面安全检测,请各相关乡镇和市能源工贸集团,对管辖范围内水电站逐座进行摸排,填报《水电站压力钢管检测情况表》(详见附件2),于4月20日前报送市水利局运管科。
三、督促水电站接地网电阻检测和改造
各相关乡镇和市能源工贸集团,负责通知管辖范围内电站,在年底前完成电站接地网电阻检测,督促电站业主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接地网进行改造,并把检测、改造情况汇总报送市水利局运管科。
四、积极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水电站
各相关乡镇和市能源工贸集团,要积极动员水电站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加强工作指导,有重点地选择一批条件成熟的水电站率先评级,同时要督促证书即将到期的水电站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及时申请续期。
五、深化落实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
各相关乡镇和市能源工贸集团,应积极配合做好水电站下泄流量改造销号工作,并对辖区内水电站逐一排查。认真做好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考核系统的日常巡查及报备审核工作。督促指导水电站业主扎实落实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加强下泄流量监控系统日常管护,及时报备差别化考核情况,确保我市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合格水电站达到90%以上。
市水利局运管科联系人:陈文悦 苏敬爱
电话:86395979 邮箱:13905086675@139.com
附件:1. 2021年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汇总表
2.水电站压力钢管检测情况表
3.南安市水电站基本情况表
南安市水利局
2021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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