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0-00113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30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水利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快落实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工作的通知》(闽水农电〔2018〕3号)的文件精神, 2020年5月,我市105座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已全部完成改造,其中报废水电站23座,退出运行水电站2座,安装生态下泄流量监控设施水电站80座。2020年8月,按照泉州市委、市政府《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环保督查整改交账销号(泉州市)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明电〔2018〕26号)和泉州市水利局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泉州市小水电生态下泄流量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泉水电〔2020〕4号)的文件要求,南安市水利局联合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按照小水电生态下泄流量整改批准的“一站一策”方案和分类整改措施,逐项查验完成情况,现将初验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废及退出的25座水电站,已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报废退出手续,发电机组已拆除;
二、安装生态下泄流量监控设施的80水电站,已全部接入福建省水电站下泄流量监控系统平台,并纳入生态电价考核;
三、全市105座水电站已通过初验合格。
附件:南安市中央环保督察组第8-1-4号整改任务验收汇总表
南安市水利局
2020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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