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0-00076
    • 备注/文号:南水审〔2020〕2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19
    南安市水利局关于南安市罗溪罗溪桥至梅山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修编稿)的批复
    时间:2020-06-22 08:25

    罗东镇政府:

      你镇关于《南安市罗溪罗溪桥至梅山段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已收悉,我局于2020年3月组织专家对泉州水务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该报告(送审稿)进行审查,设计单位已按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并于2020年6月提交报批稿,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任务与规模

      (一)基本同意整治范围为罗溪干流罗溪桥下游至高速桥下芙蓉厂房河段,治理河长948.4m。

      (二)基本同意主要建设任务包括新建堤防、河道清淤清障、新建堤顶路等。

      二、同意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工程等别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5级;排涝标准5年一遇24h暴雨24h排除。

      三、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罗溪童昌医院段河道岸线的批复》(南政文〔2019〕82号)批复的岸线进行布置。

      (一)同意结合现状河道、地形地貌及童昌医院布置情况,新建堤岸采用斜坡式216.2m,桩号LZ0+000.0~LZ0+216.2;直立式504.9m,其中桩号LZ0+284.8~LZ0+639.3采用扶壁式堤防,LY0+642.4~LY0+736.8、LY0+746.1~LY0+766.1采用重力式护岸;复合式740.7m,桩号LZ0+820.0~LZ0+953.5、LY0+000.0~LY0+293.4、LY0+461.5~LY0+595.0、LY0+786.1~LY0+966.4。

      (二)河道清淤清障工程:同意对罗溪桩号L0+000.0~L0+948.4河段进行清淤清障,总长948.4m。

      四、基本同意施工进度安排,总工期为11个月。

      五、本工程概算根据闽水〔2011〕计财98号文颁发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进行编制,概算总投资3242万元。

      六、其他

      (一)项目法人单位为罗东镇人民政府,应按水利部《关于加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项目涉及征地、水保、环保等,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程序,处理好与城市开发、土堤利用以及对岸的关系。

      (二)你镇应按照“五制”要求,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并做好工程绩效评价和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严格执行《河道管理条例》,加强河道管理,落实河长制,建立长效管养机制。

      

     

    南安市水利局

      2020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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