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0-00070
- 备注/文号:南水审〔2020〕2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28
翔云镇人民政府:
你镇《翔云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复翔云镇翔云村库区亮化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函》(南翔函〔2020〕28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翔云镇翔云村库区亮化工程
二、建设地点:翔云镇翔云村
三、责任主体:翔云镇翔云村村委会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拟架设路灯50盏,建设工程全线长度1500米,采用单侧布置,6米独立式太阳能路灯,LED光源,灯具功率60W,详见设计文本。
五、建设工期:按照合同工期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19.93万元,移民资金扶持18.931万元,其余资金自筹。
七、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认真做好招投标工作。
请据此组织实施,按照设计文本内容和标准实施,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的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和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翔云镇翔云村库区亮化工程项目概算表
南安市水利局
2020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翔云镇翔云村库区亮化工程项目概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 |
备注 |
一 |
一类费用 |
18.3121 |
|
二 |
二类费用 |
1.6179 |
|
1 |
工程设计费 |
0.5679 |
|
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0.65 |
|
3 |
预决算费用 |
0.4 |
|
第一、第二部分费用合计 |
19.93 |
|
|
概算总金额 |
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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