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19-00047
    • 备注/文号:南水〔2019〕29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28
    南安市水利局关于申报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完成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9-11-28 16:31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的通知》(办运管函〔2019〕503号)、《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闽水函〔2019〕268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申报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分别以《南安市水利局关于申请我市小型水库管护维修经费的请示》(南水〔2019〕257号)、《南安市水利局关于申报全国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的请示》(南水〔2019〕95号)两份文件向南安市人民政府及泉州市水利局请示,目前申报材料已汇总报送福建省水利厅,申报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创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工作是加快解决当前小型水库管护主体责任不落实、人员和经费不足等问题,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的一项重要探索,是实现“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重要举措之一。南安市水资源丰富,小型水库数量较多,日常的小型水库管护工作主要依托工程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但由于基层的财政和技术力量较为薄弱,工程效益的发挥无法得到充实的保障。

      2019年,我局在明确各小型水库产权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委托泉州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对我市所有小型水库进行物业化管理,这一创新的管理模式引入了专业的社会力量,利用物业化服务公司先进高效的管理理念,不仅充分的调动了基层的积极性,而且使得我市的小型水库安全稳定运行和发挥工程应有的效益得到了有力的保障。在小型水库管护责任制度方面,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物业化服务公司的考核办法,定期对小型水库物业化服务公司的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确保工程管护的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在管护经费方面,南安市本级财政每年配套资金200万元专项用于小型水库管护人员的工资发放,为我市申报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提供了坚实的经费保障。

      

     

    南安市水利局

      2019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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