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19-00024
- 备注/文号:南水〔2019〕16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06
你镇上报的《关于南安市2016年罗东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变更的报告》收悉。我局会同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予以转报泉州。经泉州市水利局商同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我局会同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对变更事宜进行审批(《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委托审批南安市2016年罗东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变更事宜的通知》(泉水水〔2019〕22号))。现批复如下:
1、因征地原因,原则同意罗东村管网延伸措施改为钻井、人工挖井、接引山泉水等方式解决,确保村民饮水安全。
2、同意罗东段自来水管道工程取消,改投资到山坂村、罗溪村、新明村段自来水管道工程。
同意山坂村配水管网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延伸管网、增设水表;同意罗溪村配水管网根据现场实际需要调整管网铺设线路,增设消防栓、管涵、闸阀等设备;同意新明村配水管网根据现场实际需要调整管网铺设线路,延伸管网。
3、上述变更引起的项目投资以财政审核为准,增加费用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请你镇按照以上批复抓紧实施,完成下达的受益人口指标,尽快完成建设任务,发挥工程效益。
南安市水利局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