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9-25
    南安市审计局采取三项措施落实“四严禁”“八不准”工作纪律要求
    工作动态
    时间:2018-09-25 17:04

    根据审计署新修订的《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南安市审计局及时制定实施意见,要求全体审计干部时刻把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牢记在思想上、落实到行动上。一是及时印制“四严禁”、“八不准”公示制度,随项目审计通知书张贴被审计单位公示栏,普及审计工作要求及工作纪律宣传,让每一个被审计项目单位知晓审计纪律要求,使每一名审计人员接受监督。二是各业务科室要对照通知要求,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审计执法行为。三是把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派驻纪检组不定期明察暗访,坚决杜绝违反要求及纪律的行为,切实防范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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