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0 16:15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南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方面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26号;邮编:362300;电话:0595-86289617;传真:0595-86288786。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工作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有关文件通知,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建设。一是以信息公开为阵地,扩大税收宣传覆盖面,使广大民众获取税收减税降费的多种举措和政策;二是加强信息的发布与审核,做好内容保障;三是加强与其他部门单位的沟通,交流经验做法,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中国南安政府网站公开11条,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官网公开2条。

      (三)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处理依申请公开1为网上形式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已按照《条例》要求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9年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平台建设情况

      平台建设由行政中心统一管理建设。

      (六)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管理的有关制度,规范政府公开各项工作。将政府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人负责,有人监督,有人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95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0

    2727

    行政强制

    4

    0

    10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417951.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发生一例依申请公开申请,经查找检索和核实,该申请人所申请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已按规定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审核管理,在高效开展税收工作主业的同时,保持信息宣传报道积极性,认真开展相关政务信息报送、公开工作。

      本年度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深入性

      尚须继续提升改进,公开的有效性缺乏更科学有效的考量依据及手段。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下一步工作将紧紧围绕南安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布置,积极调配人员,全面梳理和整理法律法规、税收执法信息,合理配置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将继续争取调配人员,增加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力投入,全面梳理和整理税务法律法规、税收执法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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