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8-0101-2020-00004
    • 备注/文号:南税发〔2020〕5号
    • 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02
    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0-03-23 09:27

      2019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通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治原则,落实税收法定,坚决维护税法权威,坚持征纳双方法律面前平等,依法维护国家税收利益,依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现将2019年开展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主要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加强税源工作调研,仔细摸排辖区税源,深入分析税收增减收因素,找准组织收入工作的着力点,有针对性地根据现实情况制定工作措施,特别是减税降费带来减收因素,加大收入分析预测和监控力度,对税收形势和税源状况开展综合分析,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圆满完成全年税收收入目标。 

      2.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以执行政策为着力点,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2019年,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2.47亿元,减税降费普惠率达到97%。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逐月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分析。 

      3.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通过办税大厅向社会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未在公告的行政审批事项和目录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未保留或者变相实施已取消的行政审批。 

      (二)全面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制度,加快税收政策工作规范化机制建设,健全和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开展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提高我局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质量,全年共开展各类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6次,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0 

      (三)严格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把干部轮岗、税收征管改革、规范性文件制订、纳税评估集体审议等涉及干部身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和内部重大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2.落实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决策、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处理等方面的专业作用,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严格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巡察工作规范、督察审计规范等。推行数字人事,完善干部考核管理体系。 

      2.规范税收行政处罚。严格行政处罚程序,通过对行政程序进行梳理,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流程,确保程序正确;严格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综合分类考虑,确保罚当其责,规范和约束行政处罚权。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原南安市国税局试点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改善不足,通过强化制度建设、优化保障措施,不断提升“三项制度”工作质效。2019年在触摸查询机全面公示机构信息、税收优惠、执法规范、税收政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等14大类执法信息8632条;确定县区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及标准;配备50台执法记录仪对执法事项进行音像记录。 

      4.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信息管税,全面推广“电子税务局”“闽税通APP”等网上办税载体,加强导税力量,在自助办税区增加辅导人员,引导纳税人会用、爱用电子税务局。2019年电子税务局审核业务49321笔次,2019年12月纳税人线上涉税办事率达81.44%,较2018年12月上升了48.4个百分点。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组织主责部门充分使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依托内部控制管理系统,实现内控制度、风险点、防控措施的信息化管理和动态更新维护。主责部门通过查找、梳理、评估税收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一系列防控措施,对税收管理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最终达到提升工作质效的目标。针对较常出现过错的指标,协同局内各部门强化流程控制,减少过错出现数量,防范执法风险,提升税收执法水平。2019年1-12月,共开展过错追究进行批评教育18人次,将税收执法风险防控及过错追究落到实处,切实提升税收执法质量。 

      2.开展税收执法督查。一是组织开展本级税收执法督察。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实现远程督察与现场督察有机结合,对督察重点检查工作强化总结,做到敢于追究,严于追究,做到发现错误、积极整改、全面规范,确保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不走过场,通过执法督察完善制度、促进管理。二是配合上级局做好对我局的督察审计工作。对泉州市局对我局税收执法督察和内部财务审计及2018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和扶贫资金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对发现的问题,本着“失责必问、惩前毖后”的原则,按照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理念教育和法制知识培训,切实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落实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制度。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专人受理服务投诉,对投诉事项实行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全年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解决纳税人投诉事项142条, 12345市民热线86条,准期答复率100%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印发《南安税务系统信访工作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信访应急预案(试行)》,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2.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各项法律法规,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行政复议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复议应诉工作的指导,2019年共办理1起税务行政复议案件、1起行政应诉案件。在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受理复议申请,按规定送达相关文书,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在应诉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吸收法制、征管、社保非税等股室人员成立了专门的行政应诉工作小组,对应诉分工进行了明确,责任到人,积极向上级局相关科室请示,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证据资料,为案件最终胜诉提供保障。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组织领导架构、职能职责和工作运行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等工作管理机制。 

      2.推进办税服务事项公开。对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便民办税服务举措等内容的文件,均在办税服务厅通过触摸屏查询机、公告栏等第一时间公开。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提升税务干部依法治税的能力和水平。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培训,把依法治税、经济新常态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创新发展能力;建立税务人员法治培训长效机制,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开展多形式的学法活动。 

      2.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营造普法宣传氛围,在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抓质量、搭平台、促完善,多渠道、多举措开展了税收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街道等活动,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全年共举办15期纳税人学堂,参训人员达4000多人次;通过纳税服务热线、短信、微信群、公众号,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多渠道、广覆盖的减税降费政策宣传,累计发放宣传册29.4万份册,通过微信群、短信宣传辅导9.8万户次纳税人。 

      3.促进税收社会共治。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着力点开展共建、共治活动,联合财政局开展“减税降费政策知识”微信有奖竞答,联合团市委、青商会举办“减税降费青年说”沙龙,联合妇联开展“巾帼行动减税降费助力乡村振兴”活动,联合财政局、人社局、妇联等三部门举办“减税降费助力创业启梦闽科”活动,通过尽享政策红利等系列活动,提高社会对税收法律和政策的知晓率。以进一步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为契机,联合检察院开展“进企入户”大走访活动,征求企业对税务部门在减税降费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提供税收政策咨询,就企业在投资立项、上市融资、兼并重组和生产经营等提供法律服务,畅通税检企沟通机制,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4.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2018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组织开展信用等级业务培训,及时对外公告A级纳税人名单,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依法提供更多便利,走访信用等级连续3年A级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同时加大对纳税人宣传解释,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为诚信纳税营造良好氛围。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健全法制机构,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机构改革后,设置专门法制机构,负责税收法制、督察内审工作,并配备公职律师2名,加强法制机构专业力量。规范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对法制机构、执法队伍的管理,重点清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落实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2.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定期对全体干部开展法制专题培训,提升干部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同时,把提升干部的岗位技能作为一项紧迫任务,通过加强干部培训和人才培养,提高干部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提升工作能力。近年来,我局有多人次进入省局、泉州市局人才库,为我局依法治税提供有力的人才基础。 

      3.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全局目前共有3名公职律师,同时聘请2名专职律师为外部法律顾问,建立了以公职律师为主体、专业律师参加的多元化法律顾问团队,明确了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部分疑难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务行政复议应诉、信访案件处置、欠税追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合同起草等方面的专业作用,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依法行政。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完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调整和充实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优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规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程序,制定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全年共召开6期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讨各阶段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工作,对各单位提请的重大问题及疑难议题进行审议,作出集体决议,确保决策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着力发挥党委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引领作用。 

      二、法治税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法治人才力量有待进一步增强。目前基层税务部门具有法学和法律工作背景的人员较少,多数执法岗位人员没有经过系统、专业的知识培训,不能满足全局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与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高要求不相匹配。 

      2.干部法律意识不强,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高。当前因年龄、税收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实际情况,仍有部分执法人员的税收执法行为仍停留在专业化改革前的习惯做法,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情况,税收执法风险较高。 

      3.近年来税务人员接受系统的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税务管理知识的学习培训力度不够,或多或少地影响了税收执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 

      4.因税务干部队伍由公务员、事业干部、工人、劳务派遣人员等不同编制的人员构成,存在个别无税收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执法岗位的情况。 

      三、2020年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根据总局、省局、泉州市局和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着力提高全局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水平,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化进程。  

      (一)继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改革,落实好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继续完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有效依托内控监督平台,进一步监督、纠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二)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力度。强化对税务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学习和依法行政法制培训,将法制专题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切实提高法制审核队伍力量 

      (三)强化税收风险防范。强化权利救济,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强化事前化解,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为抓手,促进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化。做好相关规定的宣传解释工作,在税务检查的查前告知、检查过程中的沟通讲解、行政处理处罚前的救济事项告知等工作上下功夫,减少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发生。 

      (四)加强执法队伍管理。深入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执法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严格落实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有关要求,杜绝出现不具有税务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执法岗位的情况。 

      (五)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继续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等渠道和方式,探索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提高社会公众的税法遵从意识。 

      (六)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检查。配合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开展对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实施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等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督促落实督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协调配合外部监督和上级监督,统筹协调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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