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0-0101-2021-00012
    • 备注/文号:南委法办〔2021〕2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16
    中共南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南安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时间:2021-11-16 10:34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减证便民,根据《福建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闽司〔2020〕128号)和《中共南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委法办〔2020〕20号)等文件要求,在各单位梳理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清单的基础上,市司法局对各单位推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进行了进一步全面深入的梳理,现将南安市第二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各自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际,及时制作工作规程和承诺书范本等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文书,并在政务网站、办事窗口进行公示,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南安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第二批)

     

     

     中共南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