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0-0861-2018-04911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13
中 标 通 知 书
南安市柳城尚和广告材料经营部:
南安市司法局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制度牌匾的制作及安装工程实行邀请招标发包,2018年11月12日9:00时的开标会议上,经评定,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法定代理人【王小瑜】,身份证号码【350583******5509】,中标价为人民币80800元,中标工期为60日历天,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请你单位收到本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南安市司法局(盖章)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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