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 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15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情况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7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中国·南安”电子政务网下设“南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站点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一栏向社会主动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南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溪美工商所大楼8楼,邮编:362300,电话:86376886,电子邮箱:nasfda@qq.com)。
一 、概 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条例》,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稳步推进,并在行政职权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严格审核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的公开性质,应主动公开文件均能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按程序予以公开。今年来,我局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其中药品监管相关类信息3条;食品监管相关类信息9条;法制宣传相关类2条;综合管理类信息5条。依申请公开44条,不予公开8条。
(二)工作亮点和成效
1、及时公开行政职权及运行情况。今年初,及时把我局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中国·南安”电子公开平台,将行政许可审批流程纳入“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将行政处罚信息发布在南安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市政府的监督。在核发、换发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时,均对申请人相关信息和许可证件信息进行公示公开。行政职权和自由裁量权情况以及行政许可项目的设立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办程序、提交材料、申请表格及办理结果等内容,都通过“中国·南安”、局党务政务公开栏栏、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等途径进行公开。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了“中国·南安”下设的“南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站点建设,在该站点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指南”、 “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公开意见箱”6个二级栏目。及时将应主动公开的文件在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一栏进行公开并编制目录,使网站真正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将历年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进行汇总公开,使公众能够更方便、全面地了解、监督我局每年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12月30日,2015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68条,其中:
(一)政府信息公文19条(药品监管相关类信息3条;食品监管相关类信息9条;法制宣传相关类2条;综合管理类信息5条);
(二)2015年各月食品流通许可办理情况公示12期;
(三)2015年各月餐饮服务许可办理情况公示12期;
(四)2015年各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2期;
(五)2015年南安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公示57份;
(六)南安市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4期;2015年南安市中秋节月饼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情况公示1期;餐厨具抽样检验的情况通报1期;“冰锋行动”食品抽样结果公示1期;
(七)发布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公示24份,注销公示16份,核换发证公示9份。
所有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都及时通过“中国·南安”网站向公众主动公开,另外以局政务公开栏,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南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泉州晚报》、《南安商报》等为辅助公开手段,全面接受社会各界查阅和监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自《条例》施行起,我局就制作、发布、施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制度和文书。但截至目前,还未接到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严格规定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型,在日常发文中,政府内部工作信息不予公开,主要有如下几类:对下级请示的批复、向上级提出的请示和报告、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协查函件、内部明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迄今为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迄今为止,我局未被申请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也未发生针对我局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或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目前我局未建立自己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只能通过“中国·南安”电子政务平台进行,今后我局继续按时限做好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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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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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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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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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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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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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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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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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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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公报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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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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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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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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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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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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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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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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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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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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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函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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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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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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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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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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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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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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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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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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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予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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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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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类型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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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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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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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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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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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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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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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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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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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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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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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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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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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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