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30 12:52

    南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15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情况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7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本报告在中国·南安电子政务网下设南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站点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一栏向社会主动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南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溪美工商所大楼8楼,邮编:362300,电话:86376886,电子邮箱:nasfda@qq.com)。

     

    、概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条例》,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稳步推进,并在行政职权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严格审核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的公开性质,应主动公开文件均能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按程序予以公开。今年来,我局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其中药品监管相关类信息3条;食品监管相关类信息9条;法制宣传相关类2条;综合管理类信息5条。依申请公开44条,不予公开8条。

    (二)工作亮点和成效

    1、及时公开行政职权及运行情况今年初,及时把我局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中国·南安电子公开平台,将行政许可审批流程纳入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将行政处罚信息发布在南安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市政府的监督。在核发、换发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时,均对申请人相关信息和许可证件信息进行公示公开。行政职权和自由裁量权情况以及行政许可项目的设立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办程序、提交材料、申请表格及办理结果等内容,都通过中国·南安、局党务政务公开栏栏、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等途径进行公开。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了中国·南安下设的南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站点建设,在该站点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指南目录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意见箱”6个二级栏目。及时将应主动公开的文件在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一栏进行公开并编制目录,使网站真正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将历年的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进行汇总公开,使公众能够更方便、全面地了解、监督我局每年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1230日,2015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68条,其中:

    (一)政府信息公文19条(药品监管相关类信息3条;食品监管相关类信息9条;法制宣传相关类2条;综合管理类信息5条);

    (二)2015年各月食品流通许可办理情况公示12期;

    (三)2015年各月餐饮服务许可办理情况公示12期;

    (四)2015年各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2期;

    (五)2015年南安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公示57份;

    (六)南安市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4期;2015年南安市中秋节月饼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情况公示1期;餐厨具抽样检验的情况通报1期;“冰锋行动”食品抽样结果公示1期;

    (七)发布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公示24份,注销公示16份,核换发证公示9份。

    所有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都及时通过中国·南安网站向公众主动公开,另外以局政务公开栏,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南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泉州晚报》、《南安商报》等为辅助公开手段,全面接受社会各界查阅和监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自《条例》施行起,我局就制作、发布、施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制度和文书。但截至目前,还未接到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严格规定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型,在日常发文中,政府内部工作信息不予公开,主要有如下几类:对下级请示的批复、向上级提出的请示和报告、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协查函件、内部明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迄今为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迄今为止,我局未被申请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也未发生针对我局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或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目前我局未建立自己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只能通过中国·南安电子政务平台进行,今后我局继续按时限做好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主动公开文件数

    1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网上申请数

     

    3.信函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不予公开答复数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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