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时间:2015-02-05 11:22

    2013年,我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一是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总体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科室做好相关申请处理工作的工作格局。办公室负责信息搜集、整理、送审、主动公开上报以及统筹协调工作,保障政务信息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建立严格的内部内容审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对政务公开内容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核机制,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准确界定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责任体系,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建立报告和评议制度,定期向上级和社会各界及特邀监督员报告政务公开工作,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建立投诉处理制度,主动接受监督。

    (二)丰富公开载体,推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其中将党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公布在“中国南安”平台和泉州市局网站;将行政处罚信息发布在南安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将行政许可审批纳入“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依托泉州市局电子监管平台,及时录入行政执法结果,完善企业和监管相对人信息,对企业进行实时监控,实现行政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通过电话、邮件、QQ群、短信平台等渠道,展示公开信息,答复公众询问,回应公众关切。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主动报道“三品一械”监管动态,提高群众知晓率。

    (三)围绕重点工作,深化公开工作。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做好舆情监测与研判工作,及时掌握“三品一械”安全等当前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三品一械”生产经营行政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日常监管情况。继续推进“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及时公开出差、接待、用车、会议等行政经费支出。二是积极推行依申请公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对人民群众、社会团体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药品监管相关类信息4条;保健食品监管相关类信息2条;法制宣传相关类1条;综合管理类信息3条。今年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0次,诉讼0次,申诉0次。

    2.政务公开情况:截止 20131031,我局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82件,其中《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4家,换证34家,许可事项变更54家次,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14家,GSP认证11家,GSP认证跟踪检查27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发证3家,变更1家;共受理新申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34件。查处“三品一械”违法案103。以上行政许可和稽查执法办理情况均在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3.咨询接待情况:今年来接受群众来电、来访、网上咨询超过1000人次。统计数据显示,咨询内容主要涉及“三品一械”经营许可证办理、“三品一械”监督抽检、药店日常管理情况、药品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结合职能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现场查阅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载体和形式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按照南安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全面公开我局各类政务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同时,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评,认真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这个政府与百姓的“桥梁”,促进我市“三品一械”行业的发展。

     

     

    南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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