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南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公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和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南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联系地址:南安市成功街388号,邮编:362300,联系电话:0595-86382463)。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制定的《南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规范,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便了群众办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副局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有关科室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认真落实推进工作规范。认真落实《福建省政务公开暂行办法》、《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和文件,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按照“看得到、看得全、看得懂”的要求,着眼于提高政务公开实效,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健全公开载体,明确公开时限,落实监督保障措施,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规范和运作机制。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和股室负责人责任制,加大非涉密性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和审查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做到“谁公开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三)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
1、积极配合“中国?南安”电子政务平台运行工作。结合《南安市统一电子政务管理暂行规定》的贯彻实施,整合部门信息机构,合理配备电子政务专职人员,按照统一标准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系统升级和数据转换,建立完善基础数据库和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交换体系,实现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建成了上下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便于群众查阅和统计管理工作。
2、在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方面,已在互联网上建立了南安市质监局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对我局综合办公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模块更加美观实用,并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4年度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工作动态类12条、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条。2014年以来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要求以纸质文本的形式报送档案局。
(二)通过“中国南安电子政务管理后台”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政务信息;在档案馆设置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我局政务信息提供方便。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0条,其中当面申请数0条,传真申请数0条,电子邮件申请数0条,网上申请数0条,信函申请数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2014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二)2014年度,由于本单位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4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不够。由于电子政务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局又存在人员变动情况,人员安排还不够科学,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二是普及不够。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下一步将利用多种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民众对我局有关信息的知晓率。
七、2015年信息公开总体要求及举措
2015年,我们将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一)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深化质监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要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网上交流相结合,促进质监部门工作公开透明运行,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各项工作的促进作用。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2014年主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为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4年,梳理后可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数为0件。
(三)附表。
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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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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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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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
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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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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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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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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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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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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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61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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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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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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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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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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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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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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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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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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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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