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40-0101-2025-00005
- 备注/文号:南市监〔2025〕2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30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现将《2025年南安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南安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决策部署,有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按照各级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发挥知识产权在赋能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持续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不断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和治理。严格落实国家局、省局、泉州市局部署的知识产权执法任务,坚持多元治理,形成多维度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体系,建立高效管理体制,进一步打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全链条,为推动我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强劲动能和坚实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大执法人员知识产权培训力度,提升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政裁决程序,严格履行职责,加大查办力度。处理复杂案件时,引入专家鉴定意见,协助查明案件技术事实,确保案件处理的科学性和专业性,维护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环境。(牵头科室:知识产权科、法规科,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二)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案件请示工作。办案单位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疑难案件,及时向上级书面请示。挖掘执法中遇到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影响力较大的案例,总结提炼经验,积极参与评选活动。(牵头科室:知识产权科、法规科,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持续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引导相关申请人撤回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督导代理机构自查整改工作,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及时处置交办的恶意申请注册、商标抢注等违法行为线索,打击违法行为。指导权利人对恶意申请商标及时提出异议、无效宣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牵头科室:知识产权科,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四) 强化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一是突出民生导向,严厉查处与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深化“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加强对驰名商标、涉外商标等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傍名牌”等侵权行为,加强重点市场监管。针对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家居家装、服饰箱包、儿童玩具等重点商品,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侵权假冒行为。二是结合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加强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执法。针对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等新型业态,引导电商平台实施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和保护,完善线下线上一体化保护,提高网络侵权假冒行为的发现和处置能力。三是加大地理标志和涉农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保护力度,同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抽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四是探索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机制,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科普助企行动,提供海外商标监测服务,加强培训,助力企业“出海”。(牵头科室:知识产权科、信用监管科、网监科及有关科室,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五)强化展会活动执法维权。积极参与辖区展会的执法维权服务,加强水暖泵阀暨消防器材交易会、厨卫展览会、农订会、智能机械展等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展前审查、展中巡查、现场设点等措施,畅通投诉渠道,快速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做好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防范、调解与查处工作。(牵头科室:知识产权科、质监科、标计科、网监科及有关科室,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六) 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提质增效。强化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开展打击侵权假冒跨区域执法,通过行政裁决、司法确认、司法诉讼等“多元化”方式解决纠纷,拓宽处理渠道,提升纠纷处理质效,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健全协同保护机制,形成保护合力。强化知识产权行政司法衔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牵头科室:知识产权科、法规科,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已纳入政府绩效工作考核考评范畴,专项行动实施将作为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办案单位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根据监管职能,认真组织实施,切实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注重协调配合。机关各相关科室、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要充分发挥业务部门和办案机构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查办案件。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调合作,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形成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合力。
(三)做好信息录入。各办案单位要及时、完整地将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信息录入“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和专利侵权纠纷案件需在当月完成案件的立结案报送,确保按时、准确录入“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保护信息报送系统”。
请各办案单位于6月16日、11月17日前,通过OA系统向市局知识产权科报送开展专项整治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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