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40-0101-2024-00006
- 备注/文号:南市监〔2024〕2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1
局机关有关科室、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根据《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泉州市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泉市监函〔2024〕27号)的任务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南安市2024年度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计划(重点使用单位目录)》(附件1)、《南安市2024年度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计划(非重点使用单位目录)》(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场监管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落实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监管机制,统筹专项监督检查、证后抽查和其他监督检查,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特种设备年度常规监督检查,同时将检查情况录入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具体检查办法及表单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市监特设发〔2022〕59号)及《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项目表>的通知》(市监特设(司)函〔2023〕36号)等要求执行。辖区内如有新增属于重点使用单位范畴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各市场监管所应及时将其纳入重点使用单位监管。
附件:1.南安市2024年度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计划(重点使用单位目录)
2.南安市2024年度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计划(非重点使用单位目录)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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