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40-0101-2024-00003
    • 备注/文号:南市监〔2024〕1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7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安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3-10 08:37

    各市场监管所、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现将《南安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以下简称生产单位)火灾防控工作,推动生产企业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泉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责任链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消安委办〔2024〕3号)和《南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责任链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消安委办〔2024〕11号)要求,在全市开展生产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现生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和特种设备焊接人员(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相关人员)接受消防培训全覆盖,提高生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领导能力,提高生产单位特种设备相关人员的消防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二、培训对象及内容

      (一)培训对象:全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焊接人员。

      (二)培训内容:学习掌握消防法规基本常识、消防安全基本知识、消防工作基本要求、消防基本能力训练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培训,使特种设备相关人员熟悉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知晓消防工作法定职责,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和消防安全管理基本技能,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筹备阶段(2024年2月7日前)。各单位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完善工作措施,精心策划开展宣传培训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11月15日)。在前期准备基础上,各单位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通过开展警示教育、组织专题培训、加大宣传力度、曝光违法行为等方式,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每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全面总结当年工作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生产单位消防安全宣传培训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用好网络学习资料“中央厨房”。国家消防救援局研发的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涵盖了各种消防安全基础理论和各类场所火灾案例、短视频等,各单位要广泛推广使用。该平台通过“中国消防”微信公众号或打开支付宝APP、微信小程序搜索栏,搜索“全民消防学习平台”,即可登录平台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答题竞赛。

      (二)用足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平台。各单位要丰富教育培训各种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组合培训,线下依托消防救援站、消防教育场馆、消防体验馆、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第三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场所,通过“互动体验”“技能实操”等方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线上通过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培训教材、教学片、新媒体传播渠道等方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结合日常开展消防安全指导。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监督检查工作,对生产单位开展特种设备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切实提升生产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生产单位安全管理、防范化解生产单位火灾风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细化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保障,确保教育培训工作扎实开展。

      (二)确保工作实效。各单位要推动生产单位消防安全事前防御,全面加强生产单位消防安全培训,注重生产单位消防知识与技能培训相结合,全面普及生产单位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

      (三)形成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每年持续滚动式开展1次特种设备相关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做法,并形成专项总结材料,今后每年11月底,报送工作总结。

      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联系人:林文堂,电话:86398463。

      附件:1.“全责任链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统计表

      2.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签到表

      

    附件1

    “全责任链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人员类别

    人员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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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培训人数

    (人)

    已培训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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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签到表

    培训名称

     

    培训日期

        

    地点

     

    培训对象

     

    授课人

    姓名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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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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