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40-0101-2023-00046
- 备注/文号:南市监规〔2023〕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28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219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3年10月25日前以局的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详见附件)。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检验检测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
南市监〔2021〕34号 |
2 |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通知 |
南市监〔2021〕108号 |
3 |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南市监规〔2022〕1号 |
4 |
南安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南市监规〔202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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