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40-0101-2023-00005
    • 备注/文号:南市监〔2023〕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16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26 16:21

    局机关相关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2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年报工作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从而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增强履行宣传引导、督促指导市场主体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责任意识。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为年报工作开展提供有利条件。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信用监管科、审批科、办公室、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信用监管科,负责对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部署安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我局将把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内容,确保2022年度年报公示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目标任务,分类协同推进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四方面重点工作:一要继续做好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工作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年报。主动强化与人社、统计、海关、商务、外管、工信部门相关事项“多报合一”工作沟通互动。强化主管业务机构的职能作用,确保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企业100%年报。二要做好大型企业年报事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大型企业了解法规要求,如实填报。三要做好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线上年报的指导、审查和信息上传工作。严格按照《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处置未年报、超驻在期限的代表机构。四要稳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推进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化水平,鼓励网上填报。要从三个方面加强组织部署和沟通协调:一要分类推进。针对市场主体的不同类型、区域分布、信用状况和往年年报行为特征,分别建库、分类施策,分时段、点对点、精准提醒,减少反复打扰,盯紧重点对象,制定时间表和进度图,分阶段有侧重推进年报工作。特别是溪美、金淘、梅山等电商集群注册区域,要积极联系相关园区负责人,督促提醒年报公示工作。二要全系统协同推进。各相关科室要充分利用监管职能,督促企业进行年报;各市场监管所要立即行动起来,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把任务分解责任到岗、到人。坚持采取股所联动,不断督促、指导、帮助、推动辖区内市场主体自觉主动按规定申报公示年报。三要加强外部协调联动。主动加强与宣传、人社、统计、海关、商务、外管、工信、税务、银行、社区和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等有关单位的协调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和有利条件,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落实。

      三、坚持多措并举,提升年报工作效能

      一要加强有效宣传。充分利用“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等微信公众号,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关注微信并利用其获取信息。着重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短信等各类宣传媒体、载体、平台,通过张贴或播放《通告》、播放视频、在注册登记和相关审批等服务窗口现场发放宣传资料,以及开设年报工作专栏、故事连载、案例点评等形式,集中开展针对性强的全方位、全覆盖宣传,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让全市市场主体充分知晓年报公示的时间、内容、范围和申报操作方式方法,以及不按规定履行年报公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二要开展针对性培训。紧紧抓住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新设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宣传,会同人社、统计、海关、商务、工信、外管等部门,及时举办企业负责人、企业联络员等相关培训班,进行政策解读和年报辅导,增强培训效果。三要强化咨询服务。通过公开咨询电话、登记审批窗口提供咨询等方式,指导帮助企业规范操作、正确填报,加强年报数据质量建设,提高年报数据准确性。对于各类工业区、石材市场、水暖市场、农贸市场、电商园等经济户口比较集中的区域,进行现场指导服务。四要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探索推行委托行业协会、村(居)委会等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组织),进行市场主体年报催报和异常状态托管,实现以行业自律督促年报和加强监管的有机结合,构建年报工作社会共治格局。五要抓紧厘清基数。深入推进简易注销工作;着重针对长期停业未经营等市场主体,加快推进依法清理吊销进度,力争第一季度先完成清理吊销和注销一批市场主体。六要强化监管和惩戒。结合监管执法工作需要,针对未年报市场主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要通过信息公示共享、部门联动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督促其履行年报公示义务。

      本年度年报工作结束后,要加强年报数据的分析运用,有效服务发展和监管执法工作,请各市场监管所于2023年7月1日前将年报工作总结材料报送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科魏志辉工号。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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