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40-0101-2022-00055
- 备注/文号:南市监〔2022〕11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23
各有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有关市场监管工作经费的通知》(闽财行指〔2022〕3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158.08万元拨付给你们(其中,优势企业奖励:南安市奥力石业有限公司、泉州市三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南星大理石有限公司、福建大方睡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成裕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恒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足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福建闽山消防有限公司、福建鹏翔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天力卫浴科技有限公司各10万元;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南安协进建材有限公司13.09万元,福建省泉州市顺发实业有限公司6.53万元,泉州创伟石材有限公司7.70万元,福建闽山消防有限公司5.49万元,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5.27万元),款列“2011499—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科目,请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补助资金,并加强资金管理,该补助资金由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装科拨付。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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