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40-0101-2022-00048
    • 备注/文号:南市监〔2022〕10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25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11-04 17:38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和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深化落实《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集中整治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突出问题,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市监网监发〔2022〕71号)、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闽市监网监〔2022〕221号)、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市监〔2022〕141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落实《电子商务法》为主线,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按照“依法治网、以网治网、信用治网、协同治网、创新治网”的目标要求,聚焦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注重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安全放心的网络市场环境,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网络消费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网络市场良性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严禁网售禁限售商品。严查借党的二十大进行商业炒作、兜售商品牟利。以专供特供商品、勋章奖章纪念章、“军”字号烟酒等商品、含金银箔粉食品、过度包装商品、非法交易的野生动植物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含电捕蚯蚓工具)、检验检测报告”等为监管重点,加大监测频次,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责任科室: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科、消保科、质监科)

      (二)治理“三无”外卖。按照《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公示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与实际不符、未依法公示相关信息行为。集中排查清理,严厉处罚无实体店铺、无营业执照、无许可证的“三无”外卖,深化省纪委监委“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强化外卖商家审核监管”点题整治,把好外卖入网经营关,规范外卖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责任科室: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科、食品市场科)

      (三)整治“三假”直播。严厉打击假人气、优惠、假商品等直播乱象。依法查处流量造假、数据注水、刷单炒信等人气造行为。打击“先涨价再优惠”、虚假打折、“史上最低价”“全网最低价”无依据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打击带货商品与实际货品“货不对板”、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使用假冒检验检测报告、保健食品宣称“包治百病”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营造网络直播公平竞争环境,维护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充分发挥其促进灵活就业、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责任科室:消保科、质监科)

      (四)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售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不具备网络销售条件从事网络药品销售,超出许可范围、许可方式销售药品行为。全面规范处方药销售,严厉打击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核、未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行为的管理责任等行为。从严查处网络销售假药、劣药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网络销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药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或者备案通过网络销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超出许可或者备案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销售医疗器械,销售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网络销售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化妆品、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使用禁用原料生产的化妆品等违法行为。严查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持续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环境,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责任科室:药械科、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科)

      (五)严查网售“一老一小”用品质量违法问题。针对老人功能性服装服饰、鞋类产品,纸尿裤、护理湿巾等养老照护产品,适老化家居及电子产品,以及儿童玩具、文具、家具等,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强化抽查结果处理,严查老人儿童用品质量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筑牢弱势群体用品的质量安全屏障,促进更加优质安全的产品供给。(责任科室:消保科、质监科)

      (六)规范重要节点促销活动。以“11·11”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为重点,突出对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及投诉多的网店、农村电商、跨境电商、在线旅游、开具发票、用能(用水)产品能效(水效)标识展示信息不规范等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各种违法侵权行为。依法打击平台禁止、限制、排斥平台内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促销活动。依法查处砍价活动弄虚作假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行为。集中整治利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名义进行商业营销宣传。严查涉及医疗、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等所谓的“神医”、“神药”虛假违法广告,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市场环境。(责任科室: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科、消保科、质监科)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0月31日)。各市场监管所要根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统一思想,协同行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执法计划开展监管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1日—11月中旬)。各市场监管所要强化源头治理,督促指导网络经营者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内部相关业务科室要对照重点任务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对内工作督导,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对外强化联动,加强与宣传部、工信局、公安局、商务局、林业局、邮政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下旬)。各市场监管所要认真梳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分析问题成因,研究解决对策,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行动成果。

      各市场监管所应于2022年11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统计表(见附件)、图片视频资料,典型案例(1件以上,附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OA一体化平台报送市局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科。如遇重大情况,请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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