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40-0101-2020-00037
    • 备注/文号:南质评办〔2020〕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市长质量奖评选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04
    南安市市长质量奖评选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南安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8-11 11:46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长质量奖评选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明星企业: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引导和鼓励企业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市长质量奖评选管理的实施意见》(南政文〔2012〕92号)要求,现将第五届南安市市长质量奖的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有意向申报且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8月21日前向市市场监管局报名。

      二、申报条件

      (一)在南安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设立总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五年以上的企业;

      (二)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成效显著(已获各级政府质量奖的不再参评);

      (三)主导产品或服务质量优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制造业申报主体在国家、省级质量监督抽查中连续三年合格;出口产品的企业,三年内未因质量问题被进口国通报;

      (四)各项节能减排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五)产值和税收居全市同行业前列(2019年度产值3亿元以上且纳税1000万元以上);

      (六)连续三年无较大以上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七)依法纳税,三年内无税收违法行为发生。

      三、评选标准

      按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等要求进行评审。

      四、申报材料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南安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第五届),申报表可向市质评办领取或从南安市政府网站(网址:www.nanan.gov.cn)下载,同时应提交如下证实性材料和自评报告。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三份);

      2、申报主体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3、法律法规规定的列入生产许可范围和强制性认证要求的,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4、市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2017~2019)的税收证明(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企业近三年(2017~2019)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复印件一式三份(若申报企业为上市公司的,提供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复印件);

      6、2017~2019年国家、省级质量监督抽查报告(复印件一式三份);

      7、企业拥有的自主研发成果获国家发明专利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8、自我评价报告(根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原则要求字数3~6万字)。

      9、提供5~10分钟的介绍申报企业或组织的发展历程、主要产品、管理特色、经营结果、获得的主要荣誉等基本情况的宣传视频光盘一份,以DVD光盘为介质,光盘表面注明企业名称。提交的宣传视频应该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无杂音,光盘及包装盒的质量要好,防止因磨损无法播放。

      10、若企业有邀请咨询机构,请将相关的咨询机构和咨询人员信息表填入附件1,另页一同上报。

      (二)申报企业如果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名义申报,则下属的所有子公司和分公司均要纳入申报范围,不得自行删减。申报主体必须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不得以子公司或分公司的认证证书来代替。

      (三)申报材料要求统一按A4格式,内容采用四号字体双面打印,申报表及证实性材料装订成一册,组织概述和自我评价报告另外装订成一册,在材料侧脊打印上企业名称和材料名称(申报材料或自评报告),书面一式三份,电子版(要求为word2003版本)光盘一份。

      五、工作要求

      (一)市市场监管局、工信局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引导更多的企业导入《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积极参与第五届南安市市长质量奖申报。

      (二)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工信局对照申报条件要求,认真严格审查企业的申报材料,并就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征求当地统计、应急、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在其申报表中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0年12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市质评办。

      (三)参与南安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南安市市长质量奖评奖原则,严格纪律,确保评选工作科学、公开、公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管理科 郑圣鹏

      联系电话:86368463

      电子邮箱:261971307@qq.com

      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柳美南路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楼

      附件:1.与本企业申报第五届南安市市长质量奖有关的咨询机构和咨询人员信息登记备案表

            2.第五届南安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企业汇总表

            3.第五届南安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企业公示指标汇总表

     

     

     南安市市长质量奖评选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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