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40-0101-2020-00036
    • 备注/文号:南质强市办〔2020〕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30
    南安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南安市质量强市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0-08-11 11:42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质量强市工作的通知》(泉质强市办〔2020〕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南委发〔2019〕2号)文件精神,我办组织制定了《2020年南安市质量强市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南安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0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南安市质量强市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南委发〔2019〕2号)精神,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大力推进南安市高质量发展,提出2020年质量强市工作要点。

      1.推进农产品质量源头防控。深入实施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行动,加大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绿色生产方式示范推广力度,做好安全间隔期、休药期以及先进药械宣传教育,提高科学用药水平,力争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9年减少2%以上。优先推动制修订一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和乡村振兴领域的标准,助力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强化示范基地创建引领,创建10个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引领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和水平。强化农资监管,加强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严控禁限用药物,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等制度。深入推进农资打假整治行动,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大农资执法办案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查必彻底,坚决清除假劣农资。强化福建省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应用,推进农资信息化监管,实现主要农业投入品全覆盖监管。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展览展示、乡村课堂等方式,面向农民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供便捷科学农业技术指导服务。推进质量监测,强化产地源头快检,提高兽残快检比例。针对日常监测风险隐患点,及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强化双随机抽检制度,提高监管覆盖面。加大抽查结果信息公开,增强曝光力度。开展检测技术培训,提高检测体系建设。推进追溯监管,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开展培训指导,推进五查制度落实,强化巡查检查,确保生产主体完整、规范上传生产记录,实行源头赋码出证、凭证销售。(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加强林业标准化建设。鼓励林业企业结合市场需求,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加快推进林产品标准制修订;推进省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泉州市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林场评选,示范带动规模经营,培育更多林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实施食用林产品安全战略。积极推进鲜笋等食用林产品“一品一码”可追溯体系建设,规范鲜笋等食用林产品生产方式,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发展食用林产品就地加工项目,提升食用林产品质量水平。进一步完善林木种苗质量检测体系建设,配齐配强检验检测设备及专业人员,提升检验检测人员业务水平,加强业务培训,有效发挥检测体系功能,切实提高检验检测水平。(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3.健全和完善海洋与渔业标准体系。大力推进渔业标准化生产,加快标准的推广与实施。配合上级开展渔业标准制修订,加强渔业标准化知识普及工作,调动渔业生产者推广实施标准的积极性,提升无公害水产品等认证产品的社会认知度。(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4.强化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配合上级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推动进口食品进口商落实境外企业自主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进出口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及时向地方政府发出风险预警信息通报,严防不合格食品进入国内消费市场。持续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加强风险监测,完善关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机制,规范商品不合格信息报送,强化重点敏感商品监管工作。强化风险评估,适时扩大第三方检验检测结果采信范围。(牵头单位:泉州海关驻南安办事处)

      5.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充分发挥抽检监测和风险隐患期、保质期的标注为抓手,规范标签标识管理。充分发挥抽检监测和风险隐患排查作用,倒逼企业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达到4200批次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抓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深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提升行动,实现年度普查周期内小作坊建档率100%,核准发证的小作坊年度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深化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档升级,实施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线上线下联动监管,做好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大幅度提高学校“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实现幼儿园、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持续推进“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持续抓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和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加大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及农兽药残留超标违法行为。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开展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紧盯乳制品、肉制品、保健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重点,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建立食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推进网格化监管和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6.推动药品、化妆品行业质量提升与发展。加强监管力度,完善风险排查和防控机制,健全以双随机检查、飞行检查、动态监督为主要手段的日常监管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药品化妆品安全事故发生。强化专项整治,以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企业为突破口,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化妆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促进药品零售经营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加强药品零售企业自律水平,提升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服务水平。推进化妆品经营企业规范创建工作,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形成一套可推广、可复制的化妆品经营监管制度,推动监管责任落实。组织开展无菌、植入和介入类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7.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部门间的通报会商机制,研究统筹利用和分析各部门监测数据的办法,增加横向和纵向对比,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的分析和研判,有效防控重大风险。做好风险监测质控考核。扩大风险监测质控考核项目、范围,配合做好疾控机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的质控考核,组织好风险监测技术培训、交流,促进风险监测采样、检测、数据分析等各环节质量水平提升。进一步完善评估基础数据库。强化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指导食源性疾病监测机构主动对接省级食源性疾病监测预警平台,开展预警信息通报,将所有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纳入病例监测范围,做到食源性疾病“早发现、早分析、早通报”。加强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建设,督促疾控机构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卫生学处置和流调,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牵头单位:市卫健局)

      8.提升工业重点领域产品和服务质量。深入实施消费品“三品”战略,加快纺织鞋服、食品等产业数字化、绿色化、品质化转型,积极引导企业发展中高端消费品,在服装、制鞋等行业重点推行个性化定制模式,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致力于打造创新驱动、品牌引领、技术先进、绿色安全的现代食品产业体系,完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装备制造竞争力,攻关核心智能化技术装备,重点加大对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协调制造、远程运行维护等智能制造新模式的培育与推广。提高基础原材料供应能力,积极拓展中下游产业,引导建材产业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和循环经济,鼓励建陶行业应用清洁能源进行技术改造,积极发展高品质水泥、新型深加工玻璃等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9.着力打造文化艺术精品。鼓励各文艺协会剧团创新创作,支持南安市咏吟女子南乐坊创作排练南音表演唱《解放军庙》,力争入围第十一届中国曲艺“牡丹奖”比赛;深入实施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打磨提升南安市高甲戏剧团精品剧目《富贵图》。继续开展非遗地方剧种剧团公益性演出和“送戏下乡”公益性演出。(牵头单位:市文体旅局)

      10.提升企业质量技术基础水平。加大质量升级技术改造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将质量提升与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工业互联网建设等工作相结合,推动企业加快实施智能化改造和“机器换工”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企业实施技术创新,推荐一批具有较强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的省技术创新重大项目,有力支撑产品质量提升。加强质量技术研发攻关,推动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深化产学研精准对接,加快突破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短板装备,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11.推动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围绕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兴高科技产业的需求,持续推动与沈阳铸造所合作共建研究院,力争引进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大力推进现有科研平台“提质增效”,积极推进与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开展第二轮深化合作,推动项目成果转化落地,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市科技局、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按职责落实)

      12.继续推进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按照《泉州市国土资源局 财政局 环境保护局印发关于推进绿色矿山发展示范区和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国土资〔2017〕287号)要求,抓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和绿色矿山示范点建设,特别是要以建筑石料矿山为抓手,推广破碎过程全封闭,实行工厂化作业,减少粉尘和噪音。推广引进成熟机制砂生产设备,利用石料矿山排放的弃土、废石生产机制砂,循环利用洗砂水并回收残渣用于制作机制砖,做到资源完成榨干吃尽、零排放、达到绿色矿山的建设标准。坚持源头管控,要求新建矿山严格按绿色矿山要求进行建设,对在采矿山,要求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提升改造。(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13.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措施。继续推动机制砂产业发展,加强建设用砂保障。督促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保证合理工期和工程造价,确保优质优价。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履约情况监督检查。完善勘察设计质量管控体系,稳步推进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数字化审图,强化可追溯在线监管。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在房建工程积极推广“三板”(墙板、楼梯板、楼板),在市政道路工程推广预制构件。严格执行规范标准,提升绿色建筑水平。落实“十三五”期间建筑节能改造任务,不断提高建筑节能效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14.加强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三年专项行动。推进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建立监理、试验检测行业良好秩序,通过“双随机”督查机制对从业人员非法挂靠、虚报资格(质)、履约不到位等行为予以严肃处理。持续创建绿色公路、品质工程,完善品质工程示范创建体系。推动《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工艺、材料、设备目录》的实施,加大科技创新和地方标准的推广力度,助推交通建设质量安全工作。注重农村公路建设品质,加大农村公路抽检工作力度,助力提升农村公路质量。(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5.促进社会领域公共服务提质多元。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紧紧围绕我市群众急需、医疗资源短缺和异地就医最突出的专科医疗需求,推进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对接落地,加快与高水平医院对接合作,进一步提升我市临床诊治能力和医学水平。促进养老、托育健康产业多元化发展。促进养老、托育健康产业多元化发展。积极推进养老机构改革,实施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扩大养老床位的有效供给,逐步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养老服务格局。继续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积极储备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的项目、措施。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升重大疫情防控能力和救治水平,构建完善应急救援、传染病防治公共服务等体系。(市发改局、卫健局、民政局按职责落实)

      16.实施健康老龄化行动计划。出台我市《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建立完善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切实做好老年人健康服务和医养融合工作;助力医养结合机构提质扩容,创建市级医养结合示范培训基地;落实国家医养签约服务指南,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指导规范老年医学科的建设,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建立完善医养结合监测系统,加强老龄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工作,做好全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试点。(牵头单位:市卫健局)

      17.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发挥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我省《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在重大决策、政府合同和企业合规管理、风险管理中的参与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以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鼓励、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调解工作,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着力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积极提升公证行业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推开公证“最多跑一次”工作,将更多公证事项纳入“最多跑一次”业务范围,落实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切实提升公证办证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18.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加快行政服务中心优化整合、转型升级。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行“一件事”套餐服务。梳理编制“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清单。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行政服务平台应用,加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进更多审批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推动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APP与闽政通APP互联互通和功能对接,实现更多高频便民服务事项通过闽政通平台网上受理、办理和反馈。构建全市统一政务自助服务“e政务”。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市发改局、工信局、行政服务中心按职责落实)

      19.持续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切实落实质量标准和教学常规,完善教学指导和管理制度,着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引导学校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20.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聚力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提升医疗质量安全。进一步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规范化建设。聚力“暖心服务”三年行动,全面开展预约诊疗、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推送、诊间结算、异地就医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便民服务,健全住院患者陪护和探视机制,持续开展暖医工程,医务人员主动参与,强化医德医风教育,注重预防为先。开展住院患者、医院职工满意度调查,完善群众投诉处理机制,实行医院内部投诉协调、医患纠纷应急处置、第三方调解、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救助“五位一体”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机制,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市卫健局,泉州市医保局南安分局按职责落实)

      21.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以落实《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大调解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目标,通过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强化调解案件录入管理,培育人民调解特色品牌,最大限度发挥出人民调解的作用,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落实中央、省市六部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大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力度,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落实补贴经费,提高调解员工作积极性。(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22.着力提升基层综合文化服务效能。推进共建共享,整合提升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建设2个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继续加强旅游厕所革命,完成今年4座旅游厕所建设及百度定位;建设全市乡村旅游特色村道路导览标识系统,完善11个旅游村的公共标识系统;构建5个乡镇旅游服务中心,配套旅游服务,建立市、镇、村三位一体的全域旅游网络布局。巩固提升“百姓书房”活动品牌,推进市图书馆、李成智公众图书馆、市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常态化开展“送戏下乡”公益惠民演出。配合做好2020世界遗产大会泉州站南安点考察相关活动、2020文化遗产日活动。(牵头单位:市文体旅局)

      23.构建一流营商环境的市场服务体系。按照上级部署逐步扩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范围,推进“一址多照”、集群注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改革,实施企业设立与公章刻制合并办理,全市范围内实现企业开办环节压缩至2个(企业设立登记、初次申领发票),时限减少至2.5个工作日,全面推开个体工商户全程智能化登记工作,实现个体户办照“不见面”、“全天候”、“无纸化”。继续做好简易注销和企业普通注销的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纳入简易注销的适用主体范围;简易注销的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企业因合并、分立办理注销的,免于提供清税证明。加大对企业注销“一网通办”的宣传和指导力度,引导更多企业通过福建省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办理注销登记。拓展“证照合办”工作,将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合办(“证照合办”)的适用主体从个体工商户逐步拓展到企业,适用的行业从预包装食品销售拓展至利用自动售卖设备从事食品经营及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餐饮外烩经营者,实行“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合并审批、同步发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4.强化标准引领作用。落实《中共南安市委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贯彻落实〈泉州制造2025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南安市财政局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安市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5.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配合上级制修订有关生态环境以及纺织染整行业VOCs排放标准等标准,突出我市特色,强化陆海统筹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起草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为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南安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落实)

      26.认真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围绕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需求,加大对新一代电子信息、新材料、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组织实施一批科技攻关项目,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围绕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传统产业“智造”工程,支持传统制造产业向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升级。推进新材料赋能、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在人工智能、高端制造、新材料等领域取得一批核心技术突破攻关。组织实施科技合作领域项目,支持人工智能、物联网、生命科学等新技术研发,支持企业围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进一步激发质量创新活力。积极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激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鼓励将更多科研资金投向质量攻关和质量创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7.深入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工作。围绕打赢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核心目标,结合改善环境质量需求,在石材陶瓷、电镀、水暖厨卫等重点行业深入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将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结果作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正向激励引导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工作。(牵头单位:南安生态环境局)

      28.继续引导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泉州举办的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充分发挥质量技术机构的作用,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质量技术基础支撑。(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9.建立维护市场秩序的高效监管体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积极打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升级版,制定抽查实施办法细则,健全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更多事项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化常态化。提升信用监管效能,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探索推进信用修复,强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强化企业年报主体责任,稳妥推进2019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加强对疫苗生产、特种设备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年报宣传引导工作。积极主动对接国家和我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探索研究科学监管体系建设,夯实监管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在线电子数据取证技术和制度应用试点工作,完善网络经营主体库暨网监平台,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定向监测,加大对同城快送电子商务平台的规范力度,开展2020年“网剑”专项行动,依法治理网络市场突出问题。加强机动车检测机构、环境监测机构、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重点领域监管,进一步规范认证和检验检测市场秩序。积极配合上级开展缺陷消费产品召回工作。(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0.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探索建立立体化管控体系,努力实现“两法”无缝衔接。围绕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重点领域,共同开展联合打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或是带有行业共性的犯罪行为。加强网络阵地控制,提升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综合治理水平;强化执法规范,提高办案质量。(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等单位按职责落实)

      31.持续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完善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加大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 加强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类型排污单位的差异化监管,做好精准“切一刀”,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助推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南安生态环境局)

      32.加强消费领域信用和营商环境建设。有效遏制商务领域严重失信行为,推动商务执法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督机制。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加快实现信息化资源的互通共享。持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多渠道深化诚信宣传教育,提升服务品质、坚持诚信经营。(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33.着力营造优质文旅市场环境。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意识。全力做好“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进一步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以及“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大力推动使用全国文化和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提升监管效率。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力度对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欺客宰客、黄赌毒等违法行为打击,从严惩处严重失信行为。(牵头单位:市文体旅局)

      34.严格养殖源头监管。积极推进水产养殖精准减量规范用药行动,严格养殖投入品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水产养殖投入品的行为。进一步推动水产品质量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和合格证制度落实,推进源头赋码。全年计划完成水产品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快检500批次以上,确保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达97%以上,产地水产品药残超标案件查处率达100%。(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5.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加强重点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强化后处理工作,严格督促不合格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保持生产必备条件和产品质量稳定。(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6.全面落实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不断加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开展电梯维保与运行质量监督抽查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充分运用优胜劣汰市场机制,倒逼电梯行业维保和服务质量提升。(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7.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价格监督检查。针对口岸、电力、用水、用气、医疗、银行、教育、物业等企业关注、百姓关心、投诉集中的行业领域,畅通诉求反馈渠道,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查处纠正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运用价格监督检查职能,监督落实猪肉和粮油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稳价措施。组织进一步清理整治涉企收费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加强部门联动协作,综合运用规范指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飞行检查、交叉检查、政策提醒、行政建议等措施,提高监督检查效能。(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8.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分级建立风险清单,围绕防范风险、排查风险、治理风险、化解风险,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对2019年省级以上监督抽检3批次以上不合格食品销售者开展专项检查,核查问题原因,督促销售者认真整改。(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9.加大药品和疫苗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建立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持续深化疫苗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增强协同共治合力;加快推进疫苗追溯体系建设,整合疫苗全过程追溯信息,实现疫苗“一物一码”全程可溯。加强重点产品、重点领域的风险排查,加大对国家集中组织采购和使用中选药、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国家基本药物、儿童用药、2年内新药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强血液制品、麻精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监督;重点开展中药饮片、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医用防护用品、婴幼儿化妆品专项检查和整治。加大“双随机”和飞行检查力度,及时公开监管执法信息,及时曝光严违法行为,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0.继续健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和国境卫生检疫疫情风险监控。加强疫情监测与防控,强化口岸卫生监督、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与动态管理,严防重大传染病疫情跨境传播。完善动植物疫情疫病风险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口岸动植物检疫,落实农产品检疫分类管理,坚决防止非洲猪瘟等重大动植物疫情疫病传入。(牵头单位:泉州海关驻南安办事处)

      41.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定12315投诉举报工作流程规定,有效运用全国12315平台,形成“一个号码(平台)受理、一套流程处理、一个标准统计、一个窗口对外、一个部门负责”的工作机制,建设统一、权威、高效的12315行政执法体系。深入推进多部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继续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示范点、示范商圈。充分发挥各级消委会的作用,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探索建立集体诉讼制度。(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2.增强公众消费品质量安全意识。广泛开展“质量月”“中国品牌日”“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世界标准日”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引导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3.深化开展工业品牌培育。着力打造行业领军品牌企业,深入推进企业品牌建设,引导企业构建品牌战略,积极参与工业企业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标准宣贯活动,建立品牌培育工作机制,增强品牌培育能力,提升品牌价值,加快形成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拥有自主品牌的行业领军企业。提升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影响力,促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与企业品牌互动发展,引导重点产业集群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强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完善标准、注册集体商标、宣传推广等方式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区域品牌影响力。组织申报第七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积极宣传推广获奖企业科学先进管理模式和方法,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支持举办鞋服、食品、工艺美术等网上直播和线上展销活动,结合“中国品牌日”、“质量月”等重大活动,大力宣传和推广一批优秀工业企业和品牌,扩大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南安工业品牌“走出去”。(市市场监管局、工信局按职责落实)

      44.打造农、林、渔业品牌。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新认证一批“三品一标”农产品。推荐优秀特色农产品和企业参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福建名牌农产品。鼓励开展品牌创建,实行标准化生产、信息化管理,提升品牌规模效应,支持龙头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社开发地方特色资源,支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无公害产品、有机产品、森林食品等绿色产品认证。鼓励林业企业积极申报“省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泉州市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省市级品牌。充分发挥我市森林生态优势,用好“森林人家”品牌,吸引社会资本发展森林旅游,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抓好渔业品牌宣传推广工作,鼓励渔业企业积极打造水产企业品牌,发挥品牌效应。(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按职责落实)

      45.提升南安旅游品牌影响力。继续实施A级景区提升工程,推动A级景区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指导水头英良“印象五号”文创园创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培育金牌旅游村、星级旅游村,指导丰州镇燎原村创建福建省旅游特色村,指导官桥镇竹口村创建省三星级乡村旅游村;推动“六大旅游产品”创建,指导水头英良“印象五号”文创园创建泉州“六大旅游产品”之特色文化旅游示范基地;指导源昌壹号街创建泉州“六大旅游产品”之旅游特色街区;指导山城村创建泉州“六大旅游产品”之旅游村;策划生成“印象武荣”不夜天项目,鼓励发展夜游经济、夜游产品。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全福游、有全福”品牌的统一部署,依托各类媒体开展线上线下营销,加强“成功故里 海丝南安”文旅品牌塑造,通过开展纪念5·19中国旅游日暨“海丝南安 遇见美好”文旅宣传周活动,开展“海丝南安 云赏金淘”云旅游线上直播节、眉山“乡村旅游发展论坛”、南安非遗传承人抗疫主题作品展、第三届南安特色伴手礼征集评选、“海丝南安 遇见美好”短视频大赛等一系列线上线下活动;指导开展“武荣夜·时尚潮”旅游特色街区嘉年华活动,带队参加“闽西南E家人”旅游推介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展示南安丰富的多元文化,充分挖掘南安文化旅游资源,进一步提升“成功故里 海丝南安”品牌影响力。(牵头单位:市文体旅局)

      46.加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整体性保护工作。建立完善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机制,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挖掘非遗资源,做好非遗项目保护。编辑出版《武荣文脉》、《非遗寻踪》。公布第八批南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建设南安市非遗数据库。推动南安市民间艺术大师工作室创建。建立非遗传承人科学评估认定机制,做好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评审、认定首批南安市级非遗传承人,推荐申报泉州、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扩大传承群体。(牵头单位:市文体旅局)

      47.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高知名度商标和涉外商标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侵权案件高发地、产业集聚区、专业市场和电子商务、展会等重点领域,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开展“知识产权入园进企”专项行动,指导企业提高发明专利比重和PCT申请量,推进骨干创新主体的专利质量提升。开展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分类指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强商标国际注册知识宣传,积极引导企业运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提高商标国际注册效率,引导优势企业打造全球知名商标品牌,扩大国际影响力和出口竞争力。挖掘培育一批具有南安特色和品牌价值优势的地理标志产品,推动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和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地理标志品牌产品,助力实施乡村振兴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行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和产品认证,按照国家认监委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的国际采信和互认。(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48.落实涉企税收优惠政策。加强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动态掌握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对当期符合优惠政策条件但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允许其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追溯享受相关优惠。(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49.扎实强化计量基础建设。按照上级计量检定分工和布局,完成南安市质计所计量建标任务,加强计量人员培训,提升计量检测检验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50.积极深化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加强国家水暖洁具质检中心的建设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水平,服务我市主产业产品质量提升的能力。利用市场监管系统在检验检测、计量、标准等方面的技术专长,积极探索为企业提供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多样化、综合性的服务,助力企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51.落实国家保税区发展战略部署。落实《促进综合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海关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的措施》,支持综保区率先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支持积极探索做大全球维修、拓展再制造业、扩大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规模、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出口、促进保税物流业快速发展等领域,持续发挥泉州综保区促外贸、引外资的先导区作用,进一步扩展综保区价值链、产业链。助推南安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丝路海运”工程,不断拓展对外开放和合作空间。(牵头单位:泉州海关驻南安办事处)

      52.关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化工作情况。配和上级开展国外重点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研判、预警、评议和应对,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充分利用泉州国家标准馆向社会免费提供国内外各类最新技术标准查询,助推企业不断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53.加强学校质量教育工作。继续指导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加强质量教育,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融合课堂活动和校外实践,把质量教育融入班队课、主题团日活动和校本课程,强化质量教育的实践体验性。(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54.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持续实施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建设、乡村小规模学校标准化建设以及初中“壮腰”工程,深入推进城区学校“小片区管理”、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等学校管理机制改革,整体提升乡村和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逐步消除校际间办学质量和水平差异。加快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落实普惠性学前教育认定管理和扶持政策,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推进力度,进一步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55.加强人才培养引进。落实人才“港湾计划”,优化引才政策体系,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大力推进人才自主评价,做好高层次人才相关服务工作。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青年见习等计划,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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