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40-0101-2019-00081
    • 备注/文号:南市监〔2019〕9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17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7-19 11:30

    机关相关科室、各市监所、执法大队:

      现将《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按期、及时报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查办案件统计表及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7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打击侵犯知识

    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效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维护我市品牌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我市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充分发挥我局监管职能,按照“打防结合、重在治本”的原则,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线出动,从即日起至2019年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专项监管执法行动,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和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和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重点

      (一)加大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力度。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在线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查办产品质量违法案件。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者行为。指导和督促网络商品交易经营者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长效治理机制,清理整治网上侵权假冒违法违规信息。

      (二)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针对农村市场侵权假冒易发多发的情况,从生产、流通、消费多管齐下,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维护农村市场秩序。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有效净化农资市场秩序。

      (三)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强化对驰名商标、老字号商标、涉外商标的保护。针对食品、化妆品、农资、汽车配件、家用电器、装修装饰材料、服装、家具等重点商品,以批发市场、商品展销会等为重点场所,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商品生产流通、网络销售、商标印制等环节执法,重点查处假冒注册商标、违反禁用规定使用商标、违规印制注册商标标识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严重侵权、重复侵权、群体侵权等行为的惩处力度,切实提高违法成本。

      (四)严厉查处侵权假冒专利违法行为。聚焦食品药品、家用电器、日用品、电子产品等重点产品,以商场、超市、专业市场、创业园区及网络交易平台等为重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加强重要展会、交易会监管,积极采取展前审查、展中巡查等措施,协同相关方快速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违法行为,做好有关纠纷的防范、调解与处理工作。严厉查处侵权假冒专利违法行为。

      (五)严厉查处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以地理标志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为重点,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反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针对涉农产品、特色产品,以生产地、销售地为重点,加强线上线下、区域内外协同执法,加大对地理标志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查处擅自使用专用标志或近似标志,以及伪造、冒用或未按规定印制专用标志等行为,切实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声誉和品牌价值。

      (六)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以电视、广播、报纸、刊物、互联网等为重点,强化广告日常监管,重点查处药品、医疗、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投资类等方面的虚假违法广告。

      (七)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销售假冒产品、侵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查处力度。

      (八)持续强化质量监管。深入开展“质检利剑”行动,以水暖产品、消防器材、儿童用品、鞋服、卫生用品等为重点,严肃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未经认证违法出厂、销售、进口或其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多样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电台、新媒体等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适时曝光查处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积极营造保护知识产权和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广泛摸排线索。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排查和梳理侵犯知识产权相关线索;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辖区重点企业、知名企业,了解品牌维权需求,对企业反映、投诉的侵权假冒行为,有的放矢开展打击行动。

      (三)严格商标印制监管。加强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管,从源头上打击各种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引导商标印制企业建立健全商标印制管理制度,落实商标印制管理责任制,规范商标印制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印制和销售侵权假冒商标标识的行为,查处购买使用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的违法行为。

      (四)做好“两法衔接”和案件信息公开。及时上传行政执法案件信息至打击侵权假冒“两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加强数据管理和有效应用;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案件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和协查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办案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和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规定和工作机制,利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案件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是长期性、综合性工作。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按照行动方案和省、泉州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继续保持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的高压态势。

      (二)注重协调配合。机关各相关科室,执法大队,市监所要充分发挥业务部门和办案机构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查办案件;各内设机构既要分工明确,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又要相互配合。同时,加强与公安、商务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实现重大案件通报、相互沟通,形成合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有效衔接,对达到符合刑事追诉标准的侵权假冒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形成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合力。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及时报送查办案件图片及总结,同时,认真总结专项行动过程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难点和不足,并于11月25日前将整治工作情况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商广科尤姣姣工号。

      附件:1.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信息报送格式页

            2.查办案件统计表

            3.打击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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